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况有三种:第一,当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第二,不定期劳动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第三,劳动者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这些条件下的终止不视为违约,双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在实...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况有三种:第一,当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第二,不定期劳动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第三,劳动者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这些条件下的终止不视为违约,双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如需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或单方面解除不定期合同,通常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第五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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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取消了约定的条件,即在《劳动合同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有法定的条件,没有约定的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有什么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在于:1、二者发生时间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关系提前终结,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目的实现之后的正常终结;2、发生原因不同劳动合同终止事由包括劳动合同中的预先约定、当事人丧失合同主体资格等因素,而劳动合同解除事由通常是双方或单方当事人,依法作出的终结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3、二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比较简单,当事人只需按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即可,而劳动合同解除程序依不同的解除方式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