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医疗救治: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进行治疗,不计入社保基金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医疗费用的确需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工伤医疗补助:包括药费、输液费用等个人自费部分,以及其他医疗相关补...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工伤待遇的涵盖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工伤待遇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医疗救治: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进行治疗,不计入社保基金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医疗费用的确需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医疗补助:包括药费、输液费用等个人自费部分,以及其他医疗相关补助,如牙齿修复等
3.伤残待遇:根据职工因工作导致的伤残等级,发放相应的抚恤金和养老保险金,具体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待遇标准
4.致死待遇:因工死亡的职工,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这种情况下,每个供养亲属每月可得亡者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抚恤
5.其他相关待遇:包括康复费用、交通费用以及必要的生活补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职工因工作遭受非因故意的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者在因履行工作职责暴露于职业病危害的时候,immediatelly应该得到治疗,不计入社保基金的部分由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获得丧葬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来说,每个供养亲属每月可得亡者月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抚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救治所需费用的确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作导致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发给相应的抚恤金和养老保险金具体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待遇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除了上述各项,还包括康复费用、交通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负担,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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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参加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即全面覆盖所有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包括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可由大病保险按规定补偿2018年市区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如下:参保人员在年度内发生的自负费用累计达到6000元的,大病保险补偿800元,超过6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30%-40%的比例支付;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20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50%-80%的比例支付,上不封顶实时救助人员的大病保险自负费用起付标准降低至3000元,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受伤,因此,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有权享受,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了关于工伤待遇的争议,这时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类纠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换句话说,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双方都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包括了劳动者拒绝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或者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形这时候双方就可以通过普通的劳动争议解决途径,解决工伤待遇纠纷按照劳动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只有经过了劳动仲裁,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因此,如果想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日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