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丢失了离婚证,仍然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再婚手续:1.向原办案法院申请离婚判决书或调取档案的证明2.携带身份证、离婚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向原登记机关(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备案》3.在完成备案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丢失离婚证的再婚办理程序
如果您丢失了离婚证,仍然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再婚手续:
1.向原办案法院申请离婚判决书或调取档案的证明
2.携带身份证、离婚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向原登记机关(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备案》
3.在完成备案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公众可以查阅或者复制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提供法律文书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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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区双方结婚证丢失的离婚办理程序
办理离婚登记的几种途径如下:
1.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那么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 如果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那么可以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 如果想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这种方式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因此,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 如果一方结婚证丢了,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失踪人口的离婚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配偶失踪后,另一方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离婚,一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公告期间为60日,被告不在规定时间出庭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缺席判决;二是请求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如果公民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在其被宣告为失踪人之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如果公民下落不明已满四年或系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且婚姻关系自其被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需要注意的是,失踪人被宣告失踪后,配偶仍然需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如果是被宣告死亡,则自动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