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可以根据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内容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与用工关系建立、变更、解除有关的争议,如因聘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而发生的争议第二类是与劳动报酬有关的争议,包括工资、奖金、加班费等支付问题第三类是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关...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劳动争议的分类方法
劳动争议可以根据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内容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与用工关系建立、变更、解除有关的争议,如因聘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而发生的争议第二类是与劳动报酬有关的争议,包括工资、奖金、加班费等支付问题第三类是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关的争议,如加班时间是否合理、节假日是否按规定放置等问题第四类是与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有关的争议,涉及工作环境、设备安全等问题第五类是与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有关的争议,如社保缴纳、福利发放等问题最后一种是不属于以上几类但实际中常见的其他类型的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单位与工会和职工应当协作配合,共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害,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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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分类
一、劳动争议的分类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足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囚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我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我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我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我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以下几个方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30日内结束调解仲裁申诉时效从中止的30日之后的次日继续计算,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诉讼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间的规定如下:
1、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仲裁时效是相对比较短的,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这是一般时效但是也有特殊时效:比如欠薪加班工资,时效不受限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且纠纷又只限于拖欠劳动报酬,那么劳动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话,是要在终止一年内提出;
2、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是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