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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广告是否构成要约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约是指一方作出明确的承诺,表示只要对方接受,便订立合同房地产公司的广告通常具有邀请性质,不具备法律上的要约效力,因为它们缺乏具体的承诺和可接受性的明确表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4条:要约是指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对合同标的、价金或者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约是指一方作出明确的承诺,表示只要对方接受,便订立合同房地产公司的广告通常具有邀请性质,不具备法律上的要约效力,因为它们缺乏具体的承诺和可接受性的明确表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4条:...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房地产公司广告是否构成要约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

房地产公司广告是否构成要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约是指一方作出明确的承诺,表示只要对方接受,便订立合同
房地产公司的广告通常具有邀请性质,不具备法律上的要约效力,因为它们缺乏具体的承诺和可接受性的明确表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4条:要约是指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对合同标的、价金或者报酬、履行时间、地点等主要内容作出具体的提出,且表示一定承诺

房地产公司广告是否构成要约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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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否构成商业广告规定的要约期限

一、商业广告是否构成要约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广告
商业广告的目的在于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优越性,并以此引诱顾客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对于商业广告,均认为是要约邀请
但法律并不排除商业广告如果符合要约的要件也可以成为要约
因此,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商业广告是否构成要约也是很复杂的问题,一般的商业广告并不能构成一个要约,但也不排除有些内容确定的广告是要约
而问题是如何认定一个广告是“内容确定”的,依什么原则去认定这一点
有人认为,如果广告中含有“保证现货供应”、“先来先买”,或者含有确切的期限保证供货等词语,即表明.广告中含有一经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思,这种广告就应视为要约
如广告中称:“我公司现有某型号的水泥1000吨,每吨价格200元,先来先买,欲购从速
”二、怎样确定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生效的时间依要约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非口头要约一般自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房地产公司广告是否构成要约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悬赏广告做出任何的规定,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做出了概念性的规定
但是民法典尚未生效,因此,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仍然存在争议
首先,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存在两种争议,根据性质不同,构成要件也会有所不同
第一种观点,认为悬赏广告是要约行为
因此,要构成合法的悬赏广告,必须让相对人完成悬赏广告所刊登的要求,双方才会成立悬赏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需要受到合同的约束
另一种观点认为,悬赏广告是一种单方允诺行为,也就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就算没有相对人完成指定的要求,单方法律行为也会有效
总的来说,悬赏广告都需要满足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
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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