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的财产担保债权申报应遵循以下规定:首先,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到其债权受影响的情形时,及时主张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其次,在债务人进行企业破产等程序时,债权人需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按时申报债...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关于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的财产担保债权申报应遵循以下规定:首先,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到其债权受影响的情形时,及时主张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其次,在债务人进行企业破产等程序时,债权人需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按时申报债权,未按期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最后,债权人的财产担保债权在法律程序中应受到保护,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时间要求
法律依据:
第九百零八条债务人将其财产作为其他债务人的债权保证时,债权人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并由债务人书面承认具体保担范围、确定违约金数额等事项债权人未履行前述规定的,除债务人同意外,不得对抗债务人第九百一十条未按本节第二款规定向债务人书面说明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物情况的,债权人对抗债务人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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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申报破产的相关要求有哪些
担保债权可以申报破产债权,债权人申报自己的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