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物业费的缴纳义务是基于房屋所有权人的责任,而与是否实际入住无关因此,即使房屋未被入住,其所有者仍需按规定支付物业费此义务源于物业服务的普遍受益原则,即便未实际使用,也享有物业提供的基础设施维护和...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需要缴纳物业费的未入住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物业费的缴纳义务是基于房屋所有权人的责任,而与是否实际入住无关因此,即使房屋未被入住,其所有者仍需按规定支付物业费此义务源于物业服务的普遍受益原则,即便未实际使用,也享有物业提供的基础设施维护和公共服务若存在特殊情况,如无法使用物业服务,则需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否则可能面临逾期缴纳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改建、重建所需费用,由专有部分占有人给付;具体办法由专有部分占有人会议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者提供公共转益处服务,物业费用由物业单位共有部分的权利人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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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未入住房屋物业费缴纳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用需依照物业合同所载明的金额全数收取,除非双方另行达成特别协议对于尚未完全竣工的住宅小区,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物业费折扣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能会给予业主相应的优惠待遇,通常为规定收费标准的15%至30%之间
已完成所有权转移但并未实际居住和使用的空置房屋,在与物业服务企业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之后,也可以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70%缴纳物业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没住人的房子物业费怎么算
没住人的房子,物业费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的内容进行计算法律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业主必须按照物业合同的内容交纳物业费,即使房子无人居住,也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交纳物业费,房子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业主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的内容进行交纳,然后业主是不能以未住人的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因为交纳物业费是约定的义务,不是一种权利,业主是无法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