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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无产权房的风险有哪些 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有哪些

购买无产权房存在多重风险,首先其合法性存疑,因无建筑许可和规划审批,可能违反《城市房屋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十二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导致被认定为非法建筑第二,无产权房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买受人无法合法注册所有权第三,这类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

购买无产权房存在多重风险,首先其合法性存疑,因无建筑许可和规划审批,可能违反《城市房屋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十二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导致被认定为非法建筑第二,无产权房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买卖无产权房的风险有哪些 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有哪些

买卖无产权房的风险有哪些

购买无产权房存在多重风险,首先其合法性存疑,因无建筑许可和规划审批,可能违反《城市房屋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十二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导致被认定为非法建筑
第二,无产权房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买受人无法合法注册所有权
第三,这类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结构不稳、防火标准达不到要求等,威胁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一旦涉及法律纠纷,由于缺乏正规产权证明,维权难度加大,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有效调解或判决
最后,从经济角度看,无产权房难以申请抵押贷款,也不具备正常的买卖流通性,一旦发生争议或需要转让,将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对所建造的房屋和市政工程负责冋料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持建筑许可证向规划部门办理审查合规、领取施工图纸等相关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工程质量检验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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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的风险有哪些

1、交易主体的风险
具体说就是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
比如说,夫妻双方的一方瞒着对方出售房屋;不通知房屋产权共有人就私自卖房;职工不告知单位便出售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等,这些情况都需要仔细辨别. 2、交易房屋的风险
这包括多种情况: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有争议;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用于交易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
3、交易手续的风险
房屋属于不动产,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
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
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4、交易合同的风险
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5、产权风险
购买二手房也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
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地局才会核发过户后的产权证

买卖无产权房的风险有哪些 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有哪些

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有哪些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香港人因为不具有内地购房资格而找内地人进行房产代持的情形,而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代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是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第二,代持协议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因为代持人即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房主,对外具有法律效力;第三,代持人可能会擅自处分房产,如对房产进行买卖或者设立抵押等,使得实际出资人面临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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