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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赠与房产税是多少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包括应纳税额、扣除标准和政策优惠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的规定,房产税的应纳税额是指房地产的计税基数乘以适用税率,而计税基数通常是房地产的历史成本或者评估价值在具体计算时,还需考虑各地方政府设定的扣除标准和优惠政策例如,一些地区对住房可能会有基础面积的减免,同时也可...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包括应纳税额、扣除标准和政策优惠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的规定,房产税的应纳税额是指房地产的计税基数乘以适用税率,而计税基数通常是房地产的历史成本或者评估价值在具体计算时,还需考虑各地方政府设定的扣除标准和...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赠与房产税是多少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包括应纳税额、扣除标准和政策优惠等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的规定,房产税的应纳税额是指房地产的计税基数乘以适用税率,而计税基数通常是房地产的历史成本或者评估价值
在具体计算时,还需考虑各地方政府设定的扣除标准和优惠政策
例如,一些地区对住房可能会有基础面积的减免,同时也可能根据特定政策对某些房地产给予减税或免税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的计税基数乘以适用税率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赠与房产税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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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按照什么计税依据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
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
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赠与房产税是多少

赠与房产税是多少

房屋过户就会产生相应税费,赠与房产的,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1、需缴纳营业税百分之五,但满足一定年限或属于近亲属赠与,可免征; 2、百分之七的城建税; 3、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免征个税; 4、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只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5、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契税3%,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个税赠与所得的20%,房产不满五年的按照房产的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差额征收5%的营业税,有增值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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