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法的定义是什么(合资公司法中规定的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是什么)
国际间的交流近年来越发频繁,尤其体现在经济方面,许多外国人都想到中国来进行投资。外国人可以选择的投资项目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那么中外合资企业公...
国际间的交流近年来越发频繁,尤其体现在经济方面,许多外国人都想到中国来进行投资。外国人可以选择的投资项目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那么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法的定义是什么?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法的定义是什么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参照)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⑴合营企业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⑵在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⑶是有限责任公司。
⑷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设立合营企业的程序
一般程序是:立项、洽谈、签约、审批、登记、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的立项申请由中方提出,然后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基础上进行签约;审批机关自接到各项应报文件后,于规定期限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批准的发给批准证书;合营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凭此批准证书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签发执照日即企业成立日。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好处,且合资能使外方利用中国企业的地理优势,中方能借助外方的关系扩展交易网络,最终能达到互补共赢的场面。但是我国对于中外合资企业还有一些强制性规定,建议当事人寻找专业律师进行询问。蓝箭律师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法的定义是什么拓展阅读
合资公司法中规定的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是什么
设立流程如下:
1、发起人签署设立公司的协议后可以共同委托一个发起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2、申请人向省级人民政府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提交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3、待批准后再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贸部门批准后,发起人可以正式签定设立公司的合同、章程。
4、发起人签订的设立公司的合同、章程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对外经贸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在45日内决定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成立公司,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全部登记文件之日起30日内颁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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