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债权债务

多个债务人且没有确定份额怎么处理(借款人欠多人债务,同时多人起诉怎么办)

多个债务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多个债务人之间属于连带关系的,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网友咨询:多个债务人且没有确定份额怎么处理?辽宁仁锦...

多个债务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多个债务人之间属于连带关系的,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网友咨询:多...更多内容由小编为你整理了多个债务人且没有确定份额怎么处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了解。

多个债务人且没有确定份额怎么处理(借款人欠多人债务,同时多人起诉怎么办)


多个债务人且没有确定份额怎么处理

多个债务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多个债务人之间属于连带关系的,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网友咨询:

多个债务人且没有确定份额怎么处理?

辽宁仁锦合律师事务所徐旸律师解答:

多个债务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多个债务人之间属于连带关系的,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在民间借贷中,可以同时起诉多个债务人。

欠款人共同借款的,可以一并起诉;如果是分别借款的,则成立二个以上个独立的借贷关系,应该分别起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辽宁仁锦合律师事务所徐旸律师解析:

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欠款: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徐旸律师简介

徐旸律师,辽宁仁锦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工作期间参与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行政相关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秉持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多个债务人且没有确定份额怎么处理相关拓展阅读

多个债务人且没有确定份额怎么处理(借款人欠多人债务,同时多人起诉怎么办)


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的情形是什么

抵销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抵消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借款人欠多人债务,同时多人起诉怎么办

答: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4、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详细

如何处理多个债权人起诉同一债务人

答: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4、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详细 以上就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多个债务人且没有确定份额怎么处理(借款人欠多人债务,同时多人起诉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于你了解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的情形是什么能有所帮助,让我们一起学习法律常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