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履行国防勤务义务主要包(公民在国防动员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
您要问的是公民履行国防勤务义务主要包括什么吗?承担预防和救助战争灾害、支援保障军队作战等。1、公民有义务参与预防和救助战争灾害,包括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与救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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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履行国防勤务义务主要包
您要问的是公民履行国防勤务义务主要包括什么吗?承担预防和救助战争灾害、支援保障军队作战等。
1、公民有义务参与预防和救助战争灾害,包括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与救援行动等。
2、公民应积极支持军队的作战行动,包括提供物资、运输、通信等方面的支援,以及参与军事工程建设等。
公民在国防动员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
公民在国防动员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下:1、依照法律服兵役;2、接受国防教育;3、履行国防勤务义务。国防勤务,是指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国防勤务,是指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四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履行国防义务的内容
法律分析:公民应履行的国防义务包括:
1、兵役义务;
2、支援军队改革和建设;
3、支持民兵预备役建设;
4、支前参战的义务;
5、拥军优属的义务;
6、维护军事设施的义务;
7、实行军民联防的义务;
8、保守国家局势秘密的义务;
9、维护国家尊严义务;
10 、发展生产,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的义务。
11、预备役军官要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按规定参加军事训练和军事活动,接受政治教育,随时准备应招服现役。
12、公民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组织,应依法履行国防义务和依法享有一定的国防权利。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国防知识、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履行国防义务,行使国防权利。
公民的国防义务有哪些
公民在国防动员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1、依照法律服兵役;
2、接受国防教育;
3、履行国防勤务义务。国防是整个国家的国防,是全体人民的国防,决不仅仅是军队和武装部门的事。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全体公民的神圣职责。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信仰、受教育程度,都具有义不容辞的国防义务。公民在履行国防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五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对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其他公民依法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时,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国家和社会保障其享有相应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抚恤优待。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补偿。
公民的国防权利有哪些
在我国《国防法》中规定公民的国防权利包括提出建议权、制止和检举权、获得补偿权。
1.提出建议权,公民依法对国防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法等提出建议,是公民依照宪法享有的对国家事务建议权在国防建设方面的体现。
2.制止和检举权,制止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是指公民依法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使危害国防的行为停止下来,从而维护国防利益。对于危害国防安全的行为,公民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制止其发生、发展。检举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是指危害国防的行为发生后,公民对违法行为进行揭发。《国防法》规定公民享有制止和检举权,对及时发现和有效地制止、打击侵害国防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防利益,加强国防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3.获得补偿权,《国防法》规定公民享有获得补偿权。国家进行国防建设,武装力量开展军事活动,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公民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请求政府或军事机关予以补偿。在战时和其他紧急状态下,有些补偿措施是在事后落实的,不应把预先得到补偿作为接受征用的条件。
公民履行国防勤务义务主要包括什么
公民履行国防勤务义务主要包括参加征兵登记,接受军事训练和参加服役。
1、参加征兵登记:我国实行普遍兵役制度,男性公民应当在18周岁时进行征兵登记。
2、接受军事训练:在征召入伍前,应接受军事训练,以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和军事素养。
3、参军服役:符合条件的公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参军服役,完成国家的国防任务。
此外,公民应当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尊重军人、爱护武器装备、维护军队形象,为国防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国的国防法规赋予公民的国防义务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
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兵役机关完成征兵任务。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要求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接受国家军事订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对危害国防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补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规定,我国公民有哪些国防权利和国防义务
权利: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对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义务: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接受国防教育;支持国防建设;履行职责和义务。
公民的国防义务如下: 1、 履行兵役的义务 ;2、 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3、 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4、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 5、 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6、 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公民的国防权力如下: 1、褒扬抚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病故的现役军人的家属由政府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并对其无工作的父母、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发给定期抚恤;2、优待:对革命烈士家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和退出现役的军人,从生产、生活和社会福利诸方面,给予照顾和优待;3、安置:国防法规规定: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妥善组织和安排退出现役的军人,伤、病、残军人和离休退休军人的生产、生活和休息。
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
综上,权利: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对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义务: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接受国防教育;支持国防建设;履行职责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三条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完成征兵任务。
好了,今天关于“公民组织担任国防勤务工作的义务是什么?”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公民组织担任国防勤务工作的义务是什么?”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