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给改名字怎么办(派出所拒绝第二次更名怎么办)
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
对于派出所拒绝改名怎么办的话题,我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提供相关的资讯和建议。
派出所不给改名字怎么办
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设置关卡,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姓名更改权归属公民个人,不受侵害,拒绝办理,实属消极办公。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根据规定可知,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改名字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的,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的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填写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更名申请。
二、成年人改名要满足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三、派出所拒绝改名怎么办
派出所拒绝改名,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
更改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使用、更改姓名的自由。派出所以各种理由限制公民更改自己姓名是违法的,也是违宪的。
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但公民更名时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派出所拒绝第二次更名怎么办
说明不符合第二次更名的条件,只能服从。
成年人姓名变更
申请条件: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拟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安部规定的关于G民姓氏和通用规范汉字、字体要求的,可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变更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选择办事事项,填写变更申请信息,上传业务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派出所(户政大厅)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收到系统推送的到场办理短信通知后,带齐材料到户籍地辖区派出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核实材料。户籍内勤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结(申请人需携带户口簿)。
未成年人姓名变更
申请条件:1、父母协商一致为未成年子女办理姓名变更。
2、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申请材料:变更申请、父母共同签署的协商一致意见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选择办事事项,填写变更申请信息,上传业务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派出所(户政大厅)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收到系统推送的到场办理短信通知后,带齐材料到户籍地辖区派出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核实材料。户籍内勤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结(申请人需携带户口簿)。
为什么派出所不愿意让我改名
派出所不愿意让你改名的原因可能如下:
1、不符合改名规定;
2、无正当理由;
3、未达到规定年龄;
4、派出所认为申请不必要或无益。
公民变更姓名,未满十八周岁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申请。如遇拒绝,可向上级部门申请或投诉。
身份证的重要性:
1、身份证明:身份证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身份证明的法定凭证;
2、法律效力: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力,是公民享有法定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本证件;
3、社会管理:身份证是国家进行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工具;
4、便民服务:身份证用于银行开户、交通出行、就医结算等多种便民服务;
5、信息记录:身份证内置的芯片记录了个人的基本信息和生物特征,用于身份核验。
综上所述,派出所可能因不符合改名规定、缺乏正当理由、年龄未达标准或认为改名无必要而拒绝改名申请,但公民有权在满足相应条件下,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变更姓名,若遭拒绝可向上级机关申诉或投诉。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民法典派出所拒绝改名怎么办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有很多公民对自己的姓名并不满意,所以想要来到当地的派出所,申请更改姓名,我们国家确实是允许公民更改姓名的,但是想要更改姓名的话,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律条件,下面来和我了解一下民法典派出所拒绝改名怎么办?
一、民法典派出所拒绝改名怎么办
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 更改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使用、更改姓名的自由。派出所以各种理由限制公民更改自己姓名是违法的,也是违宪的。 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但公民更名时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二、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人口信息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 1、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 2、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其中对18周岁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终审决定); 3、分局人口科上报市局人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 4、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二)人口信息非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 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 主项更正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18周岁以下名字更正20个工作日)办结,非主项更正人口信息当场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派出所拒绝更名怎么办
一、派出所拒绝改名怎么办
1、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更改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使用、更改姓名的自由。派出所以各种理由限制公民更改自己姓名是违法的,也是违宪的。
2、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但公民更名时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3、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一、派出所拒绝改名怎么办
1、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更改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使用、更改姓名的自由。派出所以各种理由限制公民更改自己姓名是违法的,也是违宪的。
2、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但公民更名时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3、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派出所不给改名字到哪里去投诉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派出所拒绝更名怎么办
1、如果准备的材料和证明都具备,派出所拒绝更名,可以询问拒绝的条件和法律条款;
2、如果无理由拒绝,可以就经办人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
3、如果经办人出具了某些新的规定,可以就新规定的发行方询问了解。如果准备变更的材料不全,派出所拒绝更名,可以询问缺少哪些材料。如果经办人拒绝,那么属于经办人个人操行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派出所不给改名字该怎么办?
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更改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使用、更改姓名的自由。派出所以各种理由限制公民更改自己姓名是违法的。
公民要有合适的改名理由 ,并提交书面的“改名申请书”,可以手写或打印,文末手写签字,并按手印,且过去或现在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派出所不得拒绝改名,改名的理由可以是: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不好听等。
一、成年人改名要满足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根据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年人是不需要家属签字的。办过身份证的情况下,有合适的理由申请修改一次名字应该不难,但是还想修改第二次,估计就会很难一些,所以大家对自己的名字没有多大的意见,最好不要过多申请修改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好了,今天关于“派出所拒绝改名怎么办”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派出所拒绝改名怎么办”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