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第一监护人与第二监护人有什么区别(母亲是孩子第一监护人吗)

第一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第二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那么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第一监护人”的理解。为了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第一监护人与第二监护人有什么区别(母亲是孩子第一监护人吗)

第一监护人与第二监护人有什么区别

第一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

第二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那么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扩展资料:

监护人由于智力、体力的相对欠缺或其他客观原因而难以为继监护职责时,法律应赋予其辞任权或拒任权。总结各国立法关于辞任或拒人的正当事由包括监护人年高、疾病、残疾、远离被监护人或已担任多项监护事务,及社会工作过于繁忙等等。

鉴于此,建议我国规定监护人如有以下事由时可以要求辞任或拒任:

(1)、年满六十五周岁

(2)、有疾病或残疾难以正常履行监护职责

(3)、因照顾老人小孩或者患病配偶家务特别繁忙

(4)、已经承担两个以上监护责

(5)、现役军人或担任政府要职公务繁忙等等。

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监护人的负担,又能尽量避免因监护人的原因使被监护人的权益受损。

百度百科-监护人

母亲是孩子第一监护人吗

母亲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孩子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无法担任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担任,但是需要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一二监护人分别是谁

第一二监护人分别是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是谁?

未成年时,没有特殊情况,我们的 监护人 就是我们的父母,至于 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是谁 ?法律上并没有国地税是我们的第一监护人,但是监护人第一梯队是我们的爸爸妈妈,而排在第二位的是我们的祖父母或者是外祖父母,所以爸爸妈妈都算是我们的第一监护人。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 诉讼 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四、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1款、第2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担任未成年人 法定监护人 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1)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设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上述自然人和社会组织作为监护人的顺序,应当根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 抚养 和组织等关系的远近来确定。首先,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当然的法定监护人,并且是首位的监护人。其次,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第三,在没有上述法定监护人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上述三种法定监护人,顺序在先者排斥顺序在后者。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负有责任,监护人应该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以及心理健康都负责,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是谁,就是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无微不至的,他们给我们物质来源。供养我们长大,是我们扬手我们应有的权利,并教会我们怎样做人。

新生一年级报名登记表第一和第二监护人监护人是不是一定要填妈妈爸爸

不一定要填妈妈爸爸。

第一监护人是指抚养管理幼儿的人,一般指的是幼儿的父母,如果父母离异或死亡,填直接收养人或法院指定监护人。第二监护人是指排在监护第二位的,一般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姑姑、姨妈等。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

监护人1和监护人2是指

法律分析:其实法律上没有直接对监护人进行了等次数字的划分而只存在资格顺位的问题,只要是处于第一资格的监护人就会在法律上称之为法定的监护人。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幼儿园报名表上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第一监护人是指抚养管理幼儿的人,一般指的是幼儿的父母,如果父母离异或死亡,填直接收养人或法院指定监护人。第二监护人是指排在监护第二位的,一般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姑姑、姨妈等。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扩展资料: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监护人

关于幼儿第一监护人是谁?

一、幼儿第一 监护人 是谁?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幼儿第一监护人是谁这个问题很简单。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地点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 诉讼 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1、认定监护人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一)、(二)、(三)项或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 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4、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5、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7、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8、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 民事诉讼法 (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关监护资格人承担。 法律之所以要规定监护人的内容,是因为监护人的监护对象是特定的,有两种类型,一个是未成年人还有就是有精神缺陷的精神病人,这两类人无论是生活还是其他方面,都是没有独立能力的,所以要依法有监护人照顾。

第一监护人与第二监护人有什么区别(母亲是孩子第一监护人吗)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第一监护人”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