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风险有哪些(做假账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方面是民事风险, 清算组成员 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另一方面是刑事风险,公司、企业进行清...
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妨害清算罪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关于妨害清算罪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跟上时代的步伐。
破产清算的风险有哪些
一方面是民事风险, 清算组成员 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另一方面是刑事风险,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将构成 妨害清算罪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将可能构成 虚假破产罪 。前两种罪对 直接责任人 均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做假账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做假账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等。怎样处罚,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
会计造假直接侵犯了国家和有关方的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会计造假应当受到以下法律责任:
1. 要承担经济责任。
2. 情节严重的造假行为,财务会计和单位负责人难辞其咎,再也不能以"不懂业务""不了解情况"等借口来推卸或减轻责。
3.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造假形式:
目前,企业会计报表造假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虚增资产,虚增利润;二是虚增负债,隐瞒利润。前者主要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因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升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公司股票价格的高低。后者主要是私营企业和个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这类企业不注重业绩,更关心的是如何逃避国家的税收,少接收政府有关部门的摊派。
1.资产虚增
(1)费用资产化
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应当计入当期产品生产(或商品经营)成本或期间费用。但有的企业却将部分应该计入当期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类会计科目,使得企业当期损益不实;有的企业待摊费用不及时足额摊销,而是长期挂账,将本属于期间费用的支出列作资产。企业通过将费用资产化,虚增了企业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2)存货不实
有些企业积压多年的货物,或已经淘汰过时应当报废的物资不做账务处理,或存货的现实价格(或可变现价格)已明显低于账面历史成本价值却仍按历史成本挂在存货账上,存货价值不实,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谨慎性原则,虚增了企业存货价值。
(3)固定资产价值虚假
企业固定资产价值不实主要表现在折旧不足、技术进步后造成的无形损耗不计、已毁损及不可用或不需用固定资产不处置等,虚增(减)企业资产。
(4)递延及无形资产摊销不足
递延及无形资产应当按时足额摊销,已经淘汰过时的无形资产不应当再挂无形资产账而应当将摊余价值作为期间费用计入损益。而许多企业对已经没有使有价值或已经不可能再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不做相应的财务处理,却仍然作为资产列账,虚增了企业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的图书目录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指导案例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王洪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第8号]——对于生产、销售不具有生产者、销售者所许诺的使用性能的新产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
刘泽均、王远凯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第47号]——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如何具体界定
熊漓斌等生产、销售假药案[第115号]——生产、销售假药进行诈骗的行为如何定性
韩俊杰、付安生、韩军生生产伪劣产品案[第143号]——为他人加工伪劣产品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陈建明等销售伪劣产品案[第118号]——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如何定性
胡廷蛟、唐洪文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第144号]——如何认定非法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林烈群、何华平等销售有害食品案[第94号]——以工业用猪油冒充食用猪油予以销售致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性
李云平销售伪劣种子案[第109号]——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犯罪的法律适用
鞠春香、张志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第165号]——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定罪量刑
俞亚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第166号]——销售以“瘦肉精”饲养的肉猪致多人中毒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二)走私罪
北京太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姚志俊等走私普通货物案[第1号]——单位走私犯罪在法律文书中如何表述
林春华等走私普通货物案[第18号]——以公司名义进行走私,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个人犯罪
陈德福走私普通货物案[第151号]——犯罪单位的自首如何认定
宋世璋被控走私普通货物案[第267号]——在代理转口贸易中未如实报关的行为不构成走私罪
上海华源伊龙实业发展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案[第268号]——擅自将“进料加工”的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行为的定性
王红梅、王宏斌、陈一平走私普通货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336号]——以单位名义实施走私犯罪,现有证据只能证实少量违法所得用于单位的经营
活动,绝大部分违法所得的去向无法查清的,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蓑口义则走私文物案[第416号]——走私古脊椎动物、古人类化石的行为应以走私文物罪定罪处罚,走私古脊椎动
物、古人类化石以外的其他古生物化石的行为不能以走私文物罪定罪处罚
林永杰、卢志强走私普通货物案[第423号]——走私仿真枪犯罪案件中的有关鉴定和计税依据问题
张俊等走私普通货物案[第455号]——单位责任人员在实施单位犯罪的同时,其个人又犯与单位犯罪相同之罪的,应
数罪并罚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管桦虚报注册资本案[第70号]——虚报注册资本构成犯罪的标准如何掌握
周云华虚报注册资本案[第102号]——检察机关以自然人犯罪起诉的单位犯罪案件应如何正确处理
薛玉泉虚报注册资本案[第130号]——开具假银行进账单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如何定性
杨文康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第187号]——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之区分
沈卫国等挪用资金、妨害清算案[第269号]——妨害清算罪的具体认定
高原、梁汉钊信用证诈骗,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第270号]——如何理解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客观条件
董博等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第285号]——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中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杨志华企业人员受贿案[第320号]——筹建中的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财物的
能否以企业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杨吉茂伪造货币案[第23号]——伪造美元的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
赵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第48号]——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抬高股票价格获利的行为如何处理
张顺发持有、使用假币案[第188号]——购买并使用假币行为应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
高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56号]——利用经济互助会非法集资的行为如何定性
王昌和变造金融票证案[第71号]——涂改、变造存折后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的行为如何定性
汪照洗钱案[第286号]——洗钱罪主观明知要件的理解与认定
张炯、李培骏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第386号]——刑法修正案(五)第一条的适用
潘儒民、祝素贞、李大明、龚媛洗钱案[第471号]——上游犯罪行为人尚未定罪判刑的如何认定洗钱罪
姚凯高利转贷案[第487号]——套取银行的承兑汇票是否属于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惠庆祥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488号]——如何认定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五)金融诈骗罪
曹娅莎金融凭证诈骗案[第4号]——使用变造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
朱成芳等金融凭证诈骗、贷款诈骗案[第33号]——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作抵押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河南省三星实业公司集资诈骗案[第72号]——犯罪后单位被注销如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郭建升被控贷款诈骗案[第88号]——贷款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如何把握
陈玉泉、邹臻荣贷款诈骗案[第103号]——对于1997年刑法施行前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应如何处理
吴晓丽贷款诈骗案[第95号]——如何区分贷款诈骗罪和贷款纠纷
季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第96号]——骗取货物后以空头支票付款的行为如何定罪
姚建林票据诈骗案[第145号]——票据诈骗罪是否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
袁鹰、欧阳湘、李巍集资诈骗案[第167号]——非法传销过程中携传销款潜逃的行为如何处理
刘岗、王小军、庄志德金融凭证诈骗案[第168号]——犯罪故意内容不一致的能否构成共同犯罪
马汝方等贷款诈骗、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案[第305号]——单住与自然人共同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罪名适用
张福顺贷款诈骗案[第306号]——贷款诈骗罪与贷款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分
周大伟票据诈骗(未遂)案[第277号]——**空白现金支票伪造后使用的应如何定性
李兰香票据诈骗案[第307号]——利用保管他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证章的便利条件,以他公司名义申领、签发支票并非法占有他公司财物行为的定性
曾劲青、黄剑新保险诈骗、故意伤害案[第296号]——保险诈骗罪主体、犯罪形态的认定
王世清票据诈骗、刘耀挪用资金案[第387号]——勾结银行工作人员使用已贴现的真实票据质押贷款的行为如何处理
田成志集资诈骗案[第464号]——亲属提供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能否认定自首
张北海等人贷款诈骗、金融凭证诈骗案[第424号]——伪造企业网上银行转账授权书骗取资金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李路军金融凭证诈骗案[第425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以换折方式支取储户资金的行为构成盗窃
罪还是金融凭证诈骗罪
张国涛信用卡诈骗案[第472号]——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范围
徐开雷保险诈骗案[第479号]——被保险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利用挂靠单位的名义实施保险诈骗行为的,构成保
险诈骗罪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张贞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89号]——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_区别如何界定
芦才兴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第110号]——虚开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冲减营业额偷逃税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何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119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吴彩森、郭家春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231号]——税务机关利用代管监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高开低征”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普宁市流沙经济发展公司等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232号]——单位共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定罪处罚
北京匡达制药厂偷税案[第251号]——如何认定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曾珠玉等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252号]——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中国包装进出口陕西公司、侯万万骗取出口退税案[第287号]——“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出口退税款”的司法认定
杨康林、曹培强等骗取出口退税案[第329号]——如何认定明知他人具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主观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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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民营企业常见刑事犯罪的种类以及处罚:(一)挪用资金罪;(二)职务侵占罪;(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四)侵犯商业秘密罪。
法律分析
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构成要件主要是指:(1)、职务犯罪主体: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职务犯罪大体包括两类,分别为渎职罪和贪污贿赂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规定了400多种犯罪都有哪些
刑法罪名都有哪些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102)分裂国家罪(103·1)煽动分裂国家罪(103·2)武装叛乱、暴乱罪(104)颠覆国家政权罪(105·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05·2)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107)投敌叛变罪(108)叛逃罪(109)间谍罪(110)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11)资敌罪(112)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114)失火罪(115·2)决水罪(114·1)过失决水罪(115·2)爆炸罪(115·1)过失爆炸罪(115·2)投放危险物质罪(115.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115·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5·1)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5·2)破坏交通工具罪(116,119·1)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119·2)破坏交通设施罪(117,119·1)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119·2)破坏电力设备罪(118)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119)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19·1)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19·2)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120)劫持航空器罪(121)劫持船只、汽车罪(122)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12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24·1)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24·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5·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25·2)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26)盗窃、抢夺枪支、弹约、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27·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27·2)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128·1)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28·2·3)丢失枪支不报罪(129)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130)重大飞行事故罪(131)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132)交通肇事罪(133)重大责任事故罪(13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35)危险物品肇事罪(136)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37)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138)消防责任事故罪(139)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40)生产、销售假药罪(141)生产、销售劣药罪(14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14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4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46)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147)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148)
第二节走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151·1)走私核材料罪(151·1)走私假币罪(151·1)走私文物罪(151·2)走私贵重金属罪(151.2)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151·2)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151·3)走私*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152)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53)走私固体废物罪(155.3)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虚报注册资本罪(158)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159)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160)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161)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罪(162·之一)妨害清算罪(162·之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163)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16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65)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66)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6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滥用职权罪(168)徇私舞弊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169)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伪造货币罪(170)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171·1)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171·2)持有、使用假币罪(172)变造货币罪(173)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174·1)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174·2)高利转贷罪(17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6)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77)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78·1)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8·2)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9)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80)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181·1)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181·2)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182)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186·1)违法发放贷款罪(186·2)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187)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188)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189)骗购外汇罪逃汇罪(190)洗钱罪(191)
华律网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192)贷款诈骗罪(193)票据诈骗罪(194·1)金融凭证诈骗罪(194·2)信用证诈骗罪(195)信用卡诈骗罪(196)有价证券诈骗罪(197)保险诈骗罪(198)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偷税罪(201)抗税罪(202)逃避追缴欠税罪(203)骗取出口退税罪(2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5)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6)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7)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8)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1)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3)非法出售发票罪(209·4)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21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1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15)假冒专利罪(216)侵犯著作权罪(217)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8)侵犯商业秘密罪(219)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221)虚假广告罪(222)串通投标罪(223)合同诈骗罪(224)非法经营罪(225)强迫交易罪(226)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227·1)倒卖车票、船票罪(227·2)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28)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29·1·2)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229·3)逃避商检罪(230)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232)过失致人死亡罪(233)故意伤害罪(234)过失致人重伤罪(235)强奸罪(236·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237·1)猥亵儿童罪(237·3)非法拘禁罪(238)绑架罪(239)拐卖妇女、儿童罪(240)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41·1)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242·2)诬告陷害罪(243)强迫职工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244)非法搜查罪(245)非法侵入住宅罪(245)侮辱罪(246)诽谤罪(246)刑讯逼供罪(247)暴力取证罪(247)虐待被监管人罪(248)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249)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250)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251)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251)侵犯通信自由罪(252)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253·1)报复陷害罪(254)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255)破坏选举罪(25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57)重婚罪(258)破坏军婚罪(259·1)虐待罪(260)遗弃罪(261)拐骗儿童罪(262)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263)盗窃罪(264)诈骗罪(266)抢夺罪(267·1)聚众哄抢罪(268)侵占罪(270)职务侵占罪(271·1)挪用资金罪(272·1)挪用特定款物罪(273)敲诈勒索罪(274)故意毁坏财物罪(275)破坏生产经营罪(276)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公务罪(277)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278)招摇撞骗罪(279)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80·1)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80·1)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280·2)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280·3)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28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282·1)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282·2)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283)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84)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5)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6)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28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90·1)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90·2)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291)聚众斗殴罪(292·1)寻衅滋事罪(293)组织、领导、发展、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94·1)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294·2)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94·4)传授犯罪方法罪(295)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296)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297)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298)侮辱国旗、国徽罪(299)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300·1)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300·2)聚众*乱罪(301·1)引诱未成年人聚众*乱罪(301·2)盗窃、侮辱尸体罪(302)赌博罪(303)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304)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伪证罪(305)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306)妨害作证罪(307·1)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307·2)打击报复证人罪(308)扰乱法庭秩序罪(309)窝藏、包庇罪(310)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311)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31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1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314)破坏监管秩序罪(315)脱逃罪(316·1)劫夺被押解人员罪(316·2)组织越狱罪(317·1)暴动越狱罪(317·2)聚众持械劫狱罪(317·22)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18)骗取出境证件罪(319)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320.1)出售出入境证件罪(320.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21)偷越国(边)境罪(322)破坏界碑、界桩罪(323.1)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323.2)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故意损毁文物罪(324·1)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324·2)过失损毁文物罪(324·3)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325)倒卖文物罪(326)非法出售、赠送文物藏品罪(327)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328·1)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328·2)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329·1)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329·2)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30)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331)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332)非法组织卖血罪(333·11)强迫卖血罪(333·12)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334·1)医疗事故罪(335)非法行医罪(336·1)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336·2)逃避动植物检疫罪(337)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338)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339·1)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39·2)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40)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341·1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341·12)非法狩宿罪(341.2)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42)非法采矿罪(343·1)破坏性采矿罪(343·2)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344)盗伐林木罪(345·1)滥伐林木罪(345·2)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345·3)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7)非法持有毒品罪(348)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349·1·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349·1)走私制毒物品罪(350·1)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350·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351)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352)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353·1)强迫他人吸毒罪(353·2)容留他人吸毒罪(35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355)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罪组织卖*罪(358·1)强迫卖*罪(358·2)协助组织卖*罪(358·3)引诱、容留、介绍卖*罪(359·1)引诱幼女卖*罪(359·2)传播性病罪(360·1)嫖宿幼女罪(360·2)
第九节制造、贩卖、传播*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秽物品牟利罪(363·1)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秽书刊罪(363·2)传播*秽物品罪(364·1)组织播放*秽音像制品罪(364·2)组织*秽表演罪(365)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368·1)阻碍军事行动罪(368·2)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369)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370·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370·2)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371·1)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371·2)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372)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373)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373)接送不合格兵员罪(374)伪造、变造、买卖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375·1)盗窃、抢夺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375·1)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375·2)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376·1)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376·2)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377)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378)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379)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380)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381)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382、271、183、287、394)挪用公款罪(384)受贿罪(385)单位受贿罪(387)行贿罪(389)对单位行贿罪(391)介绍贿赂罪(392)单位行贿罪(39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95·1)隐瞒境外存款罪(395·2)私分国有资产罪(396·1)私分罚没财物罪(396·2)
第九章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397)玩忽职守罪(397.1)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398)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398)徇私枉法罪(399·1)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399·2·3)私放在押人员罪(400·1)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400·2)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40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40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40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40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405·1)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405·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06)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407)环境监管失职罪(408)传染病防治失职罪(409)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410)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10)放纵走私罪(411)商检徇私舞弊罪(412·1)商检失职罪(412·2)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413·1)动植物检疫失职罪(413·2)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414)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415)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415)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16·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16·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417)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418)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419)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战时违抗命令罪(421)隐瞒、谎报军情罪(422)拒传、假传军令罪(422)投降罪(423)战时临阵脱逃罪(424)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425)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426)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427)违令作战消极罪(428)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429)军人叛逃罪(430)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43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431·2)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432)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432)战时造谣惑众罪(433)战时自伤罪(434)逃离部队罪(435)武器装备肇事罪(436)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437)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438)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439)遗弃武器装备罪(440)遗失武器罪(441)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442)虐待部属罪(443)遗弃伤病军人罪(444)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445)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446)私放俘虏罪(447)虐待俘虏罪(448)
有谁知道中国刑法的具体内容,最好是全部的419宗罪名,
1.背叛国家罪(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第108条)
9.叛逃罪(第109条)
10.间谍罪(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条)
12.资敌罪(第112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3.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5.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6.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8.失火罪(第115条第2款)
19.过失决水罪(第115条第2款)
20.过失爆炸罪(第115条第2款)
21.过失投毒罪(第115条第2款)
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条第2款)
23.破坏交通工具罪(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24.破坏交通设施罪(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25.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
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第119条第2款)
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第119条第2款)
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9条第2款)
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120条)
32.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
33.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2条)
34.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第123条)
35.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1款)
36.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2款)
3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3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
39.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6条)
4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7条第1款、第2款)
4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7条第2款)
42.非法持有、藏枪支、弹药罪(第128条第1款)
43.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28条第2款、第3款)
44.丢失枪支不报罪(第129条)
45.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0条)
46.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条)
47.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132条)
48.交通肇事罪(第133条)
49.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
50.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
51.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6条)
5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
5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
54.消防责任事故罪(第139条)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5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条)
56.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1条)
57.生产、销售劣药罪(第142条)
58.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第143条)
5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条)
60.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第145条)
6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6条)
62.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7条)
6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第148条)
第二节 走私罪
64.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条第1款)
65.走私核材料罪(第151条第1款)
66.走私假币罪(第151条第1款)
67.走私文物罪(第151条第2款)
68.走私贵重金属罪(第151条第2款)
69.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第151条第2款)
70.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第151条第3款)
71.走私*秽物品罪(第152条)
72.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153条)
73.走私固体废物罪(第155条第3项)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74.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58条)
75.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59条)
76.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60条)
77.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第161条)
78.妨害清算罪(第162条)
79.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163条)
80.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164条)
8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5条)
8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条)
8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
84.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第168条)
85.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169条)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86.伪造货币罪(第170条)
87.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171条第1款)
88.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171条第2款)
89.持有、使用假币罪(第172条)
90.变造货币罪(第173条)
9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第174条第1款)
92.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第174条第2款)
93.高利转贷罪(第175条)
9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6条)
95.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第177条)
96.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第178条第1款)
97.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8条第2款)
98.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条)
99.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0条)
100.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第181条第1款)
101.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第181条第2款)
102.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第182条)
103.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第186条第1款)
104.违法发放贷款罪(第186条第2款)
105.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第187条)
106.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第188条)
107.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第189条)
108.逃汇罪(第190条)
109.洗钱罪(191条)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110.集资诈骗罪(第192条)
111.贷款诈骗罪(第193条)
112.票据诈骗罪(第194条第1款)
113.金融凭证诈骗罪(第194条第2款)
114.信用证诈骗罪(第195条)
115.信用卡诈骗罪(第196条)
116.有价证券诈骗罪(第197条)
117.保险诈骗罪(第198条)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118.偷税罪(第201条)
119.抗税罪(第202条)
120.逃避追缴欠税罪(第203条)
121.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04条第1款)
12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5条)
123.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6条)
12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
125.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8条第1款)
126.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第1款)
127.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第209条第2款)
128.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第3款)
129.非法出售发票罪(第209条第4款)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130.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3条)
13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4条)
13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5条)
133.假冒专利罪(第216条)
134.侵犯著作权罪(第217条)
135.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218条)
136.侵犯商业秘密罪(第219条)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137.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221条)
138.虚假广告罪(第222条)
139.串通投标罪(第223条)
140.合同诈骗罪(第224条)
141.非法经营罪(第225条)
142.强迫交易罪(第226条)
143.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第227条第1款)
144.倒卖车票、船票罪(第227条第2款)
14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第228条)
146.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29条第1款、第2款)
147.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第229条第3款)
148.逃避商检罪(第230条)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49.故意杀人罪(第232条)
150.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3条)
151.故意伤害罪(第234条)
152.过失致人重伤罪(第235条)
153.强奸罪(第236条第1款)
154.奸*幼女罪(第236条第2款)
155.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第237条第1款、第2款)
156.猥亵儿童罪(第237条第3款)
157.非法拘禁罪(第238条)
158.绑架罪(第239条)
159.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0条)
160.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第241条第2款)
161.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第242条第2款)
162.诬告陷害罪(第243条)
163.强迫职工劳动罪(第244条)
164.非法搜查罪(第245条)
165.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条)
166.侮辱罪(第246条)
167.诽谤罪(第246条)
168.刑讯逼供罪(第247条)
169.暴力取证罪(第247条)
170.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8条)
171.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第249条)
172.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250条)
173.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51条)
174.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第251条)
175.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2条)
176.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253条第1款)
177.报复陷害罪(第254条)
178.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第255条)
179.破坏选举罪(第256条)
180.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7条)
181.重婚罪(第258条)
182.破坏军婚罪(第259条第1款)
183.虐待罪(第260条)
184.遗弃罪(第261条)
185.拐骗儿童罪(第262条)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86.抢劫罪(第263条)
187.盗窃罪(第264条)
188.诈骗罪(第266条)
189.抢夺罪(第267条)
190.聚众哄抢罪(第268条)
191.侵占罪(第270条)
192.职务侵占罪(第271条第1款)
193.挪用资金罪(第272条)
194.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3条)
195.敲诈勒索罪(第274条)
196.故意毁坏财物罪(第275条)
197.破坏生产经营罪(第276条)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198.妨害公务罪(第277条)
199.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278条)
200.招摇撞骗罪(第279条)
201.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第1款)
202.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第1款)
203.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第280条第2款)
204.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第280条第3款)
205.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第281条)
206.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第282条第1款)
207.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第282条第2款)
208.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第283条)
209.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284条)
210.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
21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6条)
212.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第288条)
21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290条第1款)
214.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第290条第2款)
215.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291条)
216.聚众斗殴罪(第292条第1款)
217.寻衅滋事罪(第293条)
218.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第1款)
219.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第294条第2款)
220.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第4款)
221.传授犯罪方法罪(第295条)
22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6条)
223.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7条)
224.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8条)
225.侮辱国旗、国徽罪(第299条)
226.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第300条第1款)
227.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第300条第2款)
228.聚众*乱罪(第301条第1款)
229.引诱未成年人聚众*乱罪(第301条第2款)
230.盗窃、侮辱尸体罪(第302条)
231.赌博罪(第303条)
232.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第304条)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233.伪证罪(第305条)
23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第306条)
235.妨害作证罪(第307条第1款)
236.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7条第2款)
237.打击报复证人罪(第308条)
238.扰乱法庭秩序罪(第309条)
239.窝藏、包庇罪(第310条)
240.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第311条)
241.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第312条)
24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3条)
24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第314条)
244.破坏监管秩序罪(第315条)
245.脱逃罪(第316条第1款)
246.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第316条第2款)
247.组织越狱罪(第317条第1款)
248.暴动越狱罪(第317条第2款)
249.聚众持械劫狱罪(第317条第2款)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250.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18条)
251.骗取出境证件罪(第319条)
252.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第320条)
253.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第320条)
254.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1条)
255.偷越国(边)境罪(第322条)
256.破坏界碑、界桩罪(第323条)
257.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第323条)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258.故意损毁文物罪(第324条第1款)
259.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第324条第2款)
260.过失损毁文物罪(第324条第3款)
261.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第325条)
262.倒卖文物罪(第326条)
263.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第327条)
26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328条第1款)
265.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第328条第2款)
266.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第329条第1款)
267.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第329条第2款)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268.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330条)
269.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第331条)
270.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第332条)
271.非法组织卖血罪(第333条第1款)
272.强迫卖血罪(第333条第1款)
273.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第334条第1款)
274.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第334条第2款)
275.医疗事故罪(第335条)
276.非法行医罪(第336条第1款)
277.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第336条第2款)
278.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第337条)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279.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第338条)
280.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第339条第1款)
281.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第339条第2款)
282.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340条)
283.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第341条第1款)
28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341条第1款)
285.非法狩猎罪(第341条第2款)
286.非法占用耕地罪(第342条)
287.非法采矿罪(第343条第1款)
288.破坏性采矿罪(第343条第2款)
289.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第344条)
290.盗伐林木罪(第345条第1款)
291.滥伐林木罪(第345条第2款)
292.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第345条第3款)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9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94.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295.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第1款、第2款)
296.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第1款)
297.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第1款)
298.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第1款)
299.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300.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301.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第1款)
302.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第2款)
303.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30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罪
305.组织卖*罪(第358条第1款)
306.强迫卖*罪(第358条第1款)
307.协助组织卖*罪(第358条第3款)
308.引诱、容留、介绍卖*罪(第359条第1款)
309.引诱幼女卖*罪(第359条第2款)
310.传播性病罪(第360条第1款)
311.嫖宿幼女罪(第360条第2款)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秽物品罪
31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秽物品牟利罪(第363条第1款)
313.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秽书刊罪(第363条第2款)
314.传播*秽物品罪(第364条第1款)
315.组织播放*秽音像制品罪(第364条第2款)
316.组织*秽表演罪(第365条)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317.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第368条第1款)
318.阻碍军事行动罪(第368条第2款)
319.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69条)
320.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第1款)
32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第2款)
322.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第371条第1款)
323.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第371条第2条)
324.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第372条)
325.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第373条)
326.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第373条)
327.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第374条)
328.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375条第1款)
329.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375条第1款)
330.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第375条第2款)
331.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第376条第1款)
332.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第376条第2款)
333.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第377条)
334.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第378条)
335.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第379条)
336.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第380条)
337.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第381条)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338.贪污罪(第382条)
339.挪用公款罪(第384条)
340.受贿罪(第385条)
341.单位受贿罪(第387条)
342.行贿罪(第389条)
343.对单位行贿罪(第391条)
344.介绍贿赂罪(第392条)
345.单位行贿罪(第393条)
34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95条第1款)
347.隐瞒境外存款罪(第395条第2款)
348.私分国有资产罪(第396条第1款)
349.私分罚没财物罪(第396条第2款)
第九章 渎职罪
350.滥用职权罪(第397条第1款)
351.玩忽职守罪(第397条第1款)
35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第397条第2款)
35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
35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
355.枉法追诉、裁判罪(第399条第1款)
35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399条第2款)
357.私放在押人员罪(第400条第1款)
358.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0条第2款)
359.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401条)
360.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2条)
361.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03条)
36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404条)
363.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405条第1款)
364.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第405条第2款)
36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406条)
366.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407条)
367.环境监管失职罪(第408条)
368.传染病防治失职(第409条)
369.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第410条)
370.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第410条)
371.放纵走私罪(第411条)
372.商检徇私舞弊罪(第412条第1款)
373.商检失职罪(第412条第2款)
374.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第413条第1款)
375.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413条第2款)
376.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
377.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第415条)
378.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第415条)
379.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第1款)
380.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第2款)
381.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417条)
382.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第418条)
38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第419条)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384.战时违抗命令罪(第421条)
385.隐瞒、谎报军情罪(第422条)
386.拒传、假传军令罪(第422条)
387.投降罪(第423条)
388.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4条)
389.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第425条)
390.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第426条)
391.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第427条)
392.违令作战消极罪(第428条)
393.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第429条)
394.军人叛逃罪(第430条)
395.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第431条第1款)
396.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431条第2款)
397.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第432条)
398.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第432条)
399.战时造谣惑众罪(第433条)
400.战时自伤罪(第434条)
401.逃离部队罪(第435条)
402.武器装备肇事罪(第436条)
40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第437条)
404.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第438条)
405.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第439条)
406.遗弃武器装备罪(第440条)
407.遗失武器装备罪(第441条)
408.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第442条)
409.虐待部属罪(第443条)
410.遗弃伤病军人罪(第444条)
411.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第445条)
412.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第446条)
413.私放俘虏罪(第447条)
414.虐待俘虏罪(第44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有多少条?分别是哪些罪?
第102条 背叛国家罪 1
第103条第1款 分裂国家罪 2
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 3
第104条 武装叛乱、暴乱罪 4
第105条第1款 颠覆国家政权罪 5
第2款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6
第107条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7
第108条 投敌叛变罪 8
第109条 叛逃罪 9
第110条 间谍罪 10
第111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1
第112条 资敌罪 12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放火罪 1
决水罪 2
爆炸罪 3
投放危险物质罪 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
第115条第2款 失火罪 6
过失决水罪 7
过失爆炸罪 8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9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0
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交通工具罪 11
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交通设施罪 12
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电力设备罪 13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14
第119条第2款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15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16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17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18
第120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19
第2款 资助恐怖活动罪 20
第121条 劫持航空器罪 21
第122条 劫持船只、汽车罪 22
第123条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23
第124条第1款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24
第2款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罪 25
第125条第1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弹药、爆炸物罪 26
第2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
罪 27
第126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28
第127条第1款、第2款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罪 29
第2款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30
第128条第1款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31
第2款、第3款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32
第129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 33
第130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
危及公共安全罪 34
第131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 35
第132条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36
第133条 交通肇事罪 37
第134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 38
第135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9
第136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 40
第137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41
第138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42
第139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 43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140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
第141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2
第142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 3
第143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4
第144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
第145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6
第146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7
第147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8
第148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9
第二节 走私罪
第151条第1款 走私武器、弹药罪 1
走私核材料罪 2
走私假币罪 3
第2款 走私文物罪 4
走私贵重金属罪 5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6
第3款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7
第152条 走私*秽物品罪 8
第2款 走私废物罪 9
第153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0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158条 虚报注册资本罪 1
第159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2
第160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3
第161条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4
第162条 妨害清算罪 5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6
第163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7
第164条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8
第165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9
第166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0
第167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1
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1213
第169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14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第170条 伪造货币罪 1
第171条第1款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2
第2款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3
第172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 4
第173条 变造货币罪 5
第174条第1款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6
第2款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
文件罪 7
第175条 高利转贷罪 8
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9
第177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0
第178条第1款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1
第2款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2
第179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3
第180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4
第181条第1款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5
第2款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16
第182条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17
第186条第1款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18
第2款 违法发放贷款罪 19
第187条 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20
第188条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21
第189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22
第190条 逃汇罪 23
骗购外汇罪 24
第191条 洗钱罪 25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192条 集资诈骗罪 1
第193条 贷款诈骗罪 2
第194条第1款 票据诈骗罪 3
第2款 金融凭证诈骗罪 4
第195条 信用证诈骗罪 5
第196条 信用卡诈骗罪 6
第197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 7
第198条 保险诈骗罪 8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201条 偷税罪 1
第202条 抗税罪 2
第203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 3
第204条第1款 骗取出口退税罪 4
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
发票罪 5
第206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
第207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7
第208条第1款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罪 8
第209条第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
税款发票罪 9
第2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0
第3款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1
第4款 非法出售发票罪 12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1
第214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
第215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3
第216条 假冒专利罪 4
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 5
第218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6
第219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7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221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
第222条 虚假广告罪 2
第223条 串通投标罪 3
第224条 合同诈骗罪 4
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 5
第226条 强迫交易罪 6
第227条第1款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7
第2款 倒卖车票、船票罪 8
第228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9
第229条第1款、第2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0
第3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11
第230条 逃避商检罪 12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232条 故意杀人罪 1
第233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2
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 3
第235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 4
第236条第1款 强奸罪 5
第237条第1款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6
第3款 猥亵儿童罪 7
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 8
第239条 绑架罪 9
第240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 10
第241条第1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11
第242条第2款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12
第243条 诬告陷害罪 13
第244条 强迫职工劳动罪 14
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罪 15
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 16
非法侵入住宅罪 17
第246条 侮辱罪 18
诽谤罪 19
第247条 刑讯逼供罪 20
暴力取证罪 21
虐待被监管人罪 22
第249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23
第250条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24
第251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25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26
第252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 27
第253条第1款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28
第254条 报复陷害罪 29
第255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30
第256条 破坏选举罪 31
第257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2
第258条 重婚罪 33
第259条第1款 破坏军婚罪 34
第260条 虐待罪 35
第261条 遗弃罪 36
第262条 拐骗儿童罪 37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263条 抢劫罪 1
第264条 盗窃罪 2
第266条 诈骗罪 3
第267条第1款 抢夺罪 4
第268条 聚众哄抢罪 5
第270条 侵占罪 6
第271条第1款 职务侵占罪 7
第272条第1款 挪用资金罪 8
第273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 9
第274条 敲诈勒索罪 10
第275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 11
第276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 12
好了,关于“妨害清算罪”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妨害清算罪”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