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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去哪里开?(单身证明要在哪里开?)

“未婚证明即“单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单身证明在哪里开”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单身证明去哪里开?(单身证明要在哪里开?)

单身证明去哪里开?

“未婚证明即“单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

开单身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1.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2.涉外委托中,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办理房产转让登记时,房产交易部门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验明房屋所有权人无房屋共同所有人(即无配偶)、可以依法独立处置自己的财产。

单身证明要在哪里开?

一、要民政局开。

二、办理单身证明的程序

1,首先,这是一份未婚的介绍信,这是民政局证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最重要的公章的重要文件。

2、将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给所在地民政部门。

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将准备一份草拟表格填写,并填写他们的信息。

4、向社区工作人员提交会议文稿、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的复印件)。员工将根据您提交的信息填写在线表格。

5。检查证明表的信息并正确核对。

三、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扩展资料: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具体用途

1、 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单身证明

2、 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单身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函2015266号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现就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民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民函2013183号)确定的各项任务。省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大资金、人类投入,不断完善本省(区、市)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快纸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进度,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三、做好政策落实和宣传工作。各地要从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和坚持依法行政的角度,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使此项简政放权的中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办事窗口(大厅)公告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性格规定,并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单身证明

单身证明在哪里开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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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怎么开

开单身证明的流程如下:

1、首先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开具的未婚介绍信,然后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

2、填好的草拟的表格和证件都交给民政局办理单身证明的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会依据申请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4、在申请人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之后后,即可办理单身证明。

开单身证明需要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区婚姻登记处(通常在民政局)直接开具。开单身证明要求是未婚,已离婚,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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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单身证明在哪个部门开

一、开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一般情况下,未婚证明要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的。详细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6、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二、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公民办理未婚证明时,除了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要携带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将公证书及委托书的身份证复印件寄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拿着公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委托人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

单身证明去哪里开?(单身证明要在哪里开?)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单身证明在哪里开”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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