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怎样转移到其他城市(养老保险异地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养老保险可以实现跨省转移,需要通过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目标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满足一定条件和手续。养老保险是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为参保人提...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详细解析一下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解决大家的疑惑。下面,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话题。
养老保险怎样转移到其他城市
养老保险可以实现跨省转移,需要通过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目标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满足一定条件和手续。
养老保险是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为参保人提供了老年期的基本养老保障。对于在一个城市缴纳了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群体,如果需要迁往另一个城市,可以通过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实现保障的连续性。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参保人在原缴费单位或原居住地已经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其次,申请跨省转移前已领到上年度末的当地基本养老金;最后,申请跨省转移时,正在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或者已经办理了欠费补缴。具体操作上,需要参保人通过原社保经办机构网站或直接到窗口办理跨省转移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目标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对申请材料后,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转移函,同时向申请人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凭证》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凭证》。跨省转移后,参保人将在目标地享受与原缴费单位或原居住地相同的待遇和服务。同时,也需要根据目标地的具体政策规定,继续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确保保障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如果跨省转移涉及异地购房等特殊情况,会有哪些影响?如果跨省转移涉及异地购房等特殊情况,需要参保人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税费责任。因此,在办理跨省转移前,应该做好充分的了解和准备。
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为参保人提供了便利和连续性的保障。在办理转移手续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和了解。同时,也需要关注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保持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可以将其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行政区域)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另一个省级行政区域。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的手续:
1、转移人本人或参保单位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转出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2、转移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即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分别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送至社保中心;
4、社保中心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划转养老保险基金;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需要转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的,一并转移。
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完成保险关系接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衍生问题:
养老金的缴费基数多少?
养老金基数即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是计算现在应当交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基数。这个基数主要与本人的工资基数相关联,与未来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平均工资无关。但是如果你的实际收入额过高或过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时,这个基数则需要调整。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到外地吗
养老保险能够转移到外地,如果当事人是因为因工作变动需要转移社保的,带齐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档案、新应聘单位的名称以及新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所在社保机构出具的接收函,到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申请与办理步骤)
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随着人们流动性的增加,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是指一个人在一个省份缴纳养老保险后,如果迁往另一个省份,可以将已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和个人权益转移到新的省份。下面将详细介绍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申请与办理步骤。
一、了解跨省转移政策
在申请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前,首先需要了解目标省份的相关政策。不同省份的养老保险制度可能存在差异,了解政策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跨省转移的流程和要求。
二、办理户籍迁移
如果你决定迁往另一个省份并申请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首先需要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你需要前往目标省份的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迁移手续。
三、申请跨省转移
在办理户籍迁移后,你需要向原省份的养老保险机构提交跨省转移申请。申请材料一般包括:
个人身份证明
原省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证明
原省份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证明
户籍迁移证明
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原省份的养老保险机构将审核并出具跨省转移证明。
四、办理跨省转移手续
获得原省份的跨省转移证明后,你需要前往目标省份的养老保险机构办理跨省转移手续。办理手续时,你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
户籍迁移证明
原省份的跨省转移证明
提交材料后,目标省份的养老保险机构将核实你的信息,并将原省份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和个人权益转入你在目标省份的养老保险账户。
五、缴纳新省份的养老保险
办理完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后,你需要按照目标省份的要求缴纳新省份的养老保险。具体的缴费方式和标准可以咨询目标省份的养老保险机构。
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完成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并按时缴纳新省份的养老保险后,你将享受目标省份的养老保险待遇。具体的养老金领取方式和标准可以咨询目标省份的养老保险机构。
结尾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是一项涉及多个环节的复杂过程,需要提前了解政策、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申请跨省转移、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缴纳新省份的养老保险,并最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办理过程中,你可以咨询原省份和目标省份的养老保险机构,以确保办理顺利。希望本文对你了解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有所帮助。
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
法律主观:
养老保险能跨省转移吗?国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流动到省外就业人员的 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对于很多网友关于如何转移等细节问题,一般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上述情况只是针对于一般正常情况下的转移办理手续,对于养老保险的部分转移体现出政策制定者改革的决心和努力,但尚不彻底,是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下的“权宜之计”。
法律客观: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009年12月29日发布消息,国务院办公厅28日发出通知,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12%单位缴费,办转移不用到处跑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过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从实践情况看,转入地要承担将来发放转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责任,完全不转单位缴费,长期支付的资金压力较大。综合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当期与长远的资金平衡关系,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数的20%,少部分地区低于20%。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如果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自己往返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费时费力。办法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信息,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明确领取待遇地,农民工无须再“退保”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这样有助于消除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常有相互推诿的现象。总之,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多地参保,养老金计算全国统一中国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一定系数计算,这对流动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劳动者都是一样的,只要多缴费,个人账户储存额多,这部分养老金水平就高。对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即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与本地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应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由此计算出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再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出平均值,作为计发其基础养老金的基数;缴费满15年发给基数的15%,多缴费1年多发1%。办法坚持了这一计发办法,只是进一步明确了流动就业人员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要与最后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这既保证了全国政策的统一,又是一种相对简便的方法。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但鉴于新农保制度刚刚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将另行研究制订。
好了,关于“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