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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归谁出(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法律主观:一、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以及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来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讲解一下“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的工作原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归谁出(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归谁出

法律主观:

一、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以及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来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抚养权协商不成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女子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需要由双方协议约定,约定不成的,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多大年龄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一般要支付到子女成年。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客观: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判定首先应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年龄因素,如果是子女年龄不满两周岁,则按照最有利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抚养权应归于母亲。如果子女年龄已满两周岁,并且父母双方对于抚养权问题存在争议,此时将由人民法院根据父母双方综合条件因素比如经济基础等,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子女年龄已满八周岁,在判决时还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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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已满18岁要判给一方吗

离婚时孩子已满18岁不需要判给一方。

离婚的时候孩子一般是怎么判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起草离婚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约定、探视权约定;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与明确分割;

4、对于是否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及清偿的约定;

5、另外,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每人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本人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申请。民政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应当作出书面遗失声明。到档案室调取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之后,工作人员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等待;

4、夫妻双方拿到回执单后,需要回家等待30日冷静期;

5、30日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孩子满18岁父母离婚的,一般法院不会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因为年满十八岁的孩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不需要对其尽抚养义务,因此也就不需要判决其抚养权归属,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由其自己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要回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的,想要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 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虐待或其他危害自己成长的情形,或者不再具有抚养子女能力的,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变更抚养权。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如下:

1、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

2、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一、抚养费的数额:

1、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给付如下:

1、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夫妻之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如下: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

4、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8、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综上所述,离婚纠纷中一方隐藏孩子的情况,可以通过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之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之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如下: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

4、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8、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定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判给母亲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申请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2、选择适当的离婚方式: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通过律师或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申请:根据选择的离婚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给律师、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诉讼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4、庭前调解:人民法院会安排庭前调解,希望夫妻双方在庭前达成和解协议,尽可能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5、庭审:如果庭前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法院会安排庭审,夫妻双方需要在庭审中提交证据、陈述事实和诉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审理。

6、判决:经过审理,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7、执行:如果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生效,双方需要按照判决内容执行,并完成离婚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认真考虑和慎重处理。在离婚之前,双方可以采取沟通、咨询、调解等方式尝试解决问题,避免走向离婚。如果必须离婚,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家庭主妇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家庭主妇争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如下:

1、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2、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3、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争取子女抚养权准备证据有: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母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

综上所述,家庭主妇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可以和孩子的父亲协商,争取孩子父亲同意把抚养权给自己,如果孩子的父亲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要准备好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也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要视情况而定,其中存在15个法律要点,

1.孩子不满两周岁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 例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等等。此外,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孩子已满两周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 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从理论上来说,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直接抚养权即归该方。同时区分考虑: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考虑父母哪一方能够照顾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业经常是由谁签字,家长会经常由谁去开,课外活动由谁缴费、签字、陪同等。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3.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以作为父或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轮流抚养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5.不良行为

如果父母一方经常有暴力、酗酒等不良行为,法院会优先考虑由另一方抚养子女。“出轨”一般不影响孩子抚养权的认定。

6.抚养费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即使父母双方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仍负有该义务。抚养费可以由父母双方通过平等自愿进行协商,就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协议中还可以对每年抚养费的增幅额度以及特殊情况进行约定,使每年的抚养费可以弹性变动、可操作性更强。若双方无法协商,法院则会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支付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作出判决。

7.举证策略

父或母一方若希望直接抚养子女,应当对具备以下事实进行充分举证、以适当的方式表达诚意:

第一,证明己方具备充分的抚养条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己方的工作情况、受教育情况、经济状况较对方更优。一份稳定的工作、优质的经济条件至少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而高学历更有利于帮助、引导孩子学习成长,以上是争取直接抚养归属的有力证据。

第二,证明孩子一直跟随己方(含自己的父母)生活。如果孩子一直跟随父或母一方长期生活,在无特殊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改变抚养状态。因为稳定连续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第三,表达诚意。离婚纠纷不仅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还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在财产分割上能够做出让步,在子女抚养的问题上也许会占有优势。

除此之外,即便抚养暂时不归己方,也不意味着今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可能,若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实际丧失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和条件,如因犯罪需长时间服刑的、因吸毒被羁押强制戒毒的、离家外出下落不明的,都是导致抚养权变更的事由。

8.证据

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中,父或母一方可以提交以下证据:

(1)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书或者绝育证;

(2)能够为孩子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证据,如收入证明、生活环境、教育背景;

(3)其他能够证明己方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4)己方或者对方的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的收入合同,如稿费、专利使用费等,以证明双方的收入;

(5)己方或者对方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工资条,以证明双方的工资收入;

(6)己方或者对方租房合同,以证明双方的租房收益;

(7)双方经营产业的账本或者流水记录,以证明双方的经营收入;

(8)子女的实际花销,包括医疗费、教育费、生活费等。

9.直接抚养的归属并不改变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10.父母一方正在服刑

由于父母一方正在监狱服刑,没有抚养条件,因此,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子女的情况非常少。如服刑一方坚持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为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也同意的,法院可以准许,但子女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11.继子女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离婚后继父母愿意负担子女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法院应予允许。此种给付行为不是法定义务,应出于继父母的自愿。

12.养子女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上是等同的。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未表示反对的,即已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养子女的一方也有义务支付养子女的抚养费。

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3.有两个子女的直接抚养应如何分配

对于有两个子女的父母,可以先协商确定子女直接抚养的归属,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如果两个子女均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父母每人抚养一个子女,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等考虑的选择;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14.探望权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这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5.在离婚案件中,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用“抢夺、隐藏孩子”的行为争夺抚养,而应当采用合法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在法院判决直接抚养归属后抢夺、隐藏子女的,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解释》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 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离婚后继父母愿意负担子女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法院应予允许。此种给付行为不是法定义务,应出于继父母的自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养子女的一方也有义务支付养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

4、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8、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归谁出(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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