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是什么)
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辖区负责。犯罪事实:某一种具有危害社会属性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的理解。为了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公安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辖区负责。
犯罪事实:某一种具有危害社会属性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辖区负责:公安系统为了归属案件责任划分,规定案件需要再所在辖区派出所才能进行报案立案。
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是什么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的时候,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应当立案;
3、属地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是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民事
民事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如下:
1、管辖权,民事案件必须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一般来说,管辖权根据案件的性质、金额、地域等因素来判断,不同的案件可能会由不同级别的法院受理;
2、 条件成立,民事案件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成立要求。例如,案件必须具有明确的诉讼对象、诉讼请求必须具有合法性、诉讼请求必须明确等;
3、适格主体,民事案件必须由适格主体提起。具体来说,诉讼主体必须是享有诉讼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具有明确的诉讼利益。
民事立案流程如下:
1、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诉讼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2、 受理申请: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成立要求,如符合要求,法院将受理该案件;
3、 确认管辖权: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还需要确认自己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果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将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4、 立案登记:法院确认具有管辖权后,会对该案件进行立案登记,生成案件号和诉讼材料清单,并通知当事人出庭应诉;
5、送达通知:法院会将立案通知书送达给被告,告知被告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并告知被告应诉期限;
6、 应诉:被告在接到诉讼材料后,需要在规定的应诉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7、确认诉讼标的及范围: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需要确认诉讼标的及范围,以确定本案争议的具体内容。
综上所述,以上三个条件是民事立案的基本要素,如果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法院将无法受理该案件。因此,在提起民事诉讼前,需要认真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并确保满足民事立案的各项要求,以免影响诉讼进程和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派出所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法律主观:
派出所立案的条件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对自身发现的信息材料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民事责任时,决定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立案的条件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事实条件)二、需要追究民事责任(罪责条件)三、符合管辖的规定(管辖条件)
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及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再比如盗窃没有达到当地盗窃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这也不能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哪些刑事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呢?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渗瞎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丛配空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卖拦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好了,今天关于“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