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双规?(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最早见于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7年5月9日废止),条例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啥叫双规的问题。在这个话题上,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我相信通过深入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它的本质。现在,我将我的理解进行了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叫双规?
“双规”最早见于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7年5月9日废止),条例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1993年,中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后,“双规”的使用范围扩大。1994年5月1日《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施行,使“双规”在党内的使用有了依据。
“双规”并非正式司法程序的一部分,而是一个先于司法程序的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党内措施。
“双规”措施,经过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线索材料初核之时,就可采用。在检察机关最初无充分证据,又必须依法办事,不好直接出面的情况下,为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的发生,往往由纪委出面先行采取“双规”措施。但也因“双规”是在证据还未确凿的情况下展开,中纪委常委屈万祥称,案件从纪检监察部门开始调查起,就是一个没有确定的状态,这也是导致纪检办案避免干扰、不能公开的原因。
“双规”的背后,是一整套办案指挥体系为之运转。生活保障组负责案件调查所需的车辆和食宿、“双规”场所选择和专项经费的管理。
对于“双规”地点的选择,需僻静,外界人员来往少,吃住条件比较方便。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军事基地等不一而足。
选址一经确定后,安全考虑最为优先。“双规”安全组首先要求用房要以一层楼房为主,禁止在一楼以上接触案件当事人;在陪护室、办公室、谈话室、过道以及卫生间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加装防护栏;电源线路一律实行暗装,不能裸露在外;卫生间的门无反锁条件,检查卫生间各悬挂点是否已被消除等。每“双规”一人,最少要有6—9人分早、中、晚三班24小时全程陪护,夜间陪护不能睡觉。如此,一个重大复杂案件如果同时“双规”多人,仅陪护人员往往就会多达上百人。
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是党纪处分时用到的一种手段,意即: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待问题.只对党员有效,在党内使用.一般由党的纪委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行使.
还有一个是监察部门对公务人员采取"限定人身自由"的手段叫"双指",即: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交待问题.
1、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二十条
(三)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双规,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2、出自《中共纪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四章第28条,对象是党员,双规是指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双规与批捕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双规是党内的一种纪律行为,而批捕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法定的强制措施,由司法机关实施。实行双规一般是对案件掌握一定线索和情况,双规对象在期限内仍保留职务,但不能主持工作,待案件调查清楚再行处。
“双规”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一个重要权限,也是一个常用的办案措施,但其存在着超越宪法和法律的嫌疑。它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剌向贪官污吏的同时,有的因掌握不好,也在剌向无辜的党员和群众,使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
什么是双规,都是哪双规?
什么是双规?
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双规"一词出于《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双规的威力,因为可以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且规定权由行使"双规"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自行掌握,由此成为了组织内部涉及党员人身自由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手段。其威力包括:
一是来自一些基本证据的掌握。被调查对象都明白,凡是被采取双规、两指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都掌握了相当部分证据。
二是来自被调查对象权力的暂停行使。权力在腐败分子手中,不仅是谋利的工具,而且是掩盖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在双规、两指时段,一些知情者、受害者,不再受被调查对象权力的威慑,而大胆向组织揭发控告;一些涉案人员也失去了"保护伞"的庇护。
三是来自信息的不对称。双规、两指期间,被调查对象惟一受到限制的是与外界联系。信息的不对称会使其处于一种必然的劣势地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人员就会利用这种优势,从证据上、政治上、心理上精心设计,从中查找其弱点和破绽,予以突破。
其实,查办党纪政纪案件中的"两规"、"两指"措施,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促使被调查对象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保护措施(心理和身体的保护),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双规指什么处罚?通常什么后果?
“双规”原出自1994年颁布实施的《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双规”。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简称“两指”。“两指”是对“双规”进一步确明说明和解释——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现在习惯于使用“双规”这个词,实际上是按“两指”办事,即“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而“双开”是对严重违犯党纪国法者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可见,“双规”是对具体问题调查的开始,“双开”则是对具体问题的处理结果之一。“双规”仅是接受调查,不是处罚措施;而“双开”是处罚措施。
什么叫双规?
双规“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十分有效的特殊调查手段:"两规"、"两指"措施的威力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来自一些基本证据的掌握。被调查对象都明白,凡是被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都掌握了相当部分证据。二是来自被调查对象权力的暂停行使。权力在腐败分子手中,不仅是谋利的工具,而且是掩盖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在"两规"、"两指"时段,一些知情者、受害者,不再受被调查对象权力的威慑,而大胆向组织揭发控告;一些涉案人员也失去了"保护伞"的庇护。"两规"、"两指"措施能有效地使被调查对象的屁股离开马桶,从而产生人所尽知的、臭味迅即出来的"马桶效应"。三是来自信息的不对称。"两规"、"两指"期间,被调查对象惟一受到限制的是与外界联系。这也是外界感到"神秘"与"特殊"之处。被调查对象不了解在此期间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哪些已东窗事发,哪些已反戈一击,哪些已后院起火,哪些已铁板钉钉?信息的不对称会使其处于一种必然的劣势地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人员就会利用这种优势,从证据上、政治上、心理上精心设计,从中查找其弱点和破绽,予以突破。
什么叫双规?双规期间还有什么权力?
“双规”在..纪检系统内部被称为“两规”。是根据《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 、就调查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调查方式。因为可以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且规定权由行使“双规”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自行掌握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等于没有时间限制,由此成为了..组织内部涉及党员人身自由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手段(有案可查的“双规”最高记录是一年零六个月)。“双规”适用的范围涵盖两个方面:一是使用“双规”的机关。根据中纪委作出的相关政策解释,有权使用“双规”的机关只能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部门。二是“ 双规”适用的对象。针对这一问题中纪委在不同时期作出过不同内容的数次解释。最初的规定是可以适用所有涉及违纪案件的当事人(包括非党员),但随着近年来纪检部门在反腐败中扮演的角色日趋重要,“双规”的曝光率日益增多等原因。中纪委对“双规”适用范围的要求也日益严格。现在的规定是:只能适用党员,同时还特别要求被采取“双规”的党员必须立案。也就是说目前“双规”只适用于违纪且需要立案查处的..党员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啥叫双规”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