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标准)
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是我国公安机关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一种新模式,旨在通过改革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我对“枫桥式派出所六个规定”的一些看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是我国公安机关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一种新模式,旨在通过改革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创建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挑战。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我国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出了创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举措。这一模式的提出,旨在通过深化公安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特点
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注重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社区警务机制、群防群治机制等,实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全面升级。同时,这些派出所还积极推动警务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实践成效
自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派出所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模式、提升警务效能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这些派出所还积极探索和推广了一系列成功经验,为我国公安机关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综上所述:
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是我国公安机关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重要成果。通过深化公安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警务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等方式,这些派出所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这些成功经验不仅为我国公安机关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也为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规定: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规定: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标准
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标准包括完善“党建引领+优化服务”党业融合机制、完善“网格员+调解员”矛盾化解机制、组建“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矛盾化解专业团队、提升“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处理中心”应对质效等。
完善“党建引领+优化服务”党业融合机制:通过与首批列入全国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东莱派出所支部联学联建和税警共建,学习借鉴“东莱三件宝”和“五微警务”探索形成了“六微服务”、小木工作室等新举措,并创建了星光专列党建品牌,通过党建引领形成了以优化服务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
完善“网格员+调解员”矛盾化解机制:邀请社区或派出所民警作为调解员,与网格员一起进社区、进企业开展税收宣传,发挥“熟人”优势共同化解税企矛盾。
组建“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矛盾化解专业团队:利用团队专业优势,对纳税人不理解的税收政策和有异议的税务事项处理决定进行专业辅导和解答,争取理解,消除误解,避免矛盾激化。对发生的投诉、信访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提升“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处理中心”应对质效:把“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为解决涉税难题的兜底窗口,对纳税人缴费人遇到的“疑难杂症”,实现窗口“初诊”,处置中心团队“会诊”,让小窗口发挥大作用。
税务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硬件设施标准
枫桥式派出所六个标准为:
建红色警队、筑红色阵地、创红色品牌、树红色标杆、享红色家园、守红色正义。
依据《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权利,市、县公安局可以在辖区内设立公安派出所。
枫桥式派出所六个标准
法律分析:建红色警队、筑红色阵地、创红色品牌、树红色标杆、享红色家园、守红色正义。
法律依据:《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权利,市、县公安局可以在辖区内设立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 。
第四条 公安派出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人至二人,人民警察若干人。
公安派出所在市、县公安局或者公安分局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六条 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
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枫桥式派出所六个规定”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