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派出所非法搜身(警察法规定在例行检查的时候可以随便搜身吗?)
不合法。侵犯人权!可以报警或控告。!一,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人格权、身体权或身份权),属于违法行为,轻者应承担侵权责任,重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下面,我将为大家展开关于警察可以随便搜身吗的讨论,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大家的疑问。现在,让我们开始聊一聊警察可以随便搜身吗的问题。
警察在派出所非法搜身
不合法。侵犯人权!可以报警或控告。!
一,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人格权、身体权或身份权),属于违法行为,轻者应承担侵权责任,重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受宪法及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二,人身权(人格权与身体权或身份权)是指与人身权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三,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四,《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警察法规定在例行检查的时候可以随便搜身吗?
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警察是可以当场盘问、检查被盘问人的证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被盘问人应当配合,无正当理由不配合的,警察可以强制盘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警察抓错人需要负的责任:
应当道歉,并且进行经济赔偿。否则就向公安局警务督察处反映。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有下列违法行政职权行为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在调查的这段时间内他肯定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这也是国家赔偿的主要原因。
1、仅采取拘留或者逮捕等已采取强制措施系违法措施才赔偿;
2、如当事人故意隐瞒案情,或故意谎报案情的不属违法;
3、赔偿按照当地日工资X天数。
警察抓人流程
抓人,或逮捕,逮捕是需要一定条件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才可实施逮捕,并且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的决定权或批准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逮捕犯罪嫌疑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被逮捕人签名或按手印。
警察法规定在例行检查的时候可以随便搜身吗
警察在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时,可以对嫌疑人进行搜身,必须有法定理由,不能随便搜身。
法律规定:
《警察法》第十二条 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警察搜身需要什么条件
1.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公安当局的搜查令应由县级以上公安当局的负责人签发。检察院搜查令应由检察长签发然而,调查人员“在逮捕或拘留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行搜查”。
这里说的紧急是指侦查实践中的:
(一)携带杀人、自杀工具的;
(二)可能藏匿爆炸、有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有可能毁灭、转移犯罪证据的。在这些紧急情况下,办理搜查审批手续已经来不及了,所以才允许带着拘留证和逮捕令搜查。
2.搜查时,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应当在场。
3.搜查妇女身体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搜查时,不得无故损坏被搜查人的财产。对搜查中发现的与案件无关的私生活情况,不予公开。
4.应当制作搜查笔录,由调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什么情况属于非法搜身?
以下情况属于非法搜索:
1.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无权为寻找遗失物、有关人员或者实现其他目的,搜查、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房屋;
2.有权搜查的人滥用职权,未经合法批准或者授权非法搜查3.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法定程序和程序进行搜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警察可以随便搜身吗
楼主,你说的自安是指“治安”还是“保安”还是“警察”。
不过如果按你这样说明显是都不行的。
只有警察可以有搜身权利,而且要拿出“警察证”、“搜查证”,并说明身份和任务才能进行搜查,否则都是非法搜查。
而如果是保安或是治安协管人员则更没有权利搜身了。
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利。不过前提是你掌握了确凿的证据。比如警察警号、姓名、所属单位、和搜身的证据等。
好了,关于“警察可以随便搜身吗”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警察可以随便搜身吗”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