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纠纷对策的法律途径有哪些(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及各途径的优劣比较)
导读:合同纠纷解决策略包括:1.协商解决,强调双方展现忍耐和友善态度,明确责任义务,通过阐述实际情况和有力论点达成和解方案;2.调解处理,借助第三方机构调停,引...
商铺纠纷对策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导读:合同纠纷解决策略包括: 1.协商解决,强调双方展现忍耐和友善态度,明确责任义务,通过阐述实际情况和有力论点达成和解方案; 2.调解处理,借助第三方机构调停,引导双方相互体恤、礼让,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处理,由独立第三方机构依据仲裁条款或协议,遵循法律进行裁决; 4.诉讼,法院依据当事人申诉和请求,展开公平合理且合法的司法审理工作。一、商铺纠纷对策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在此类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其实可以采用如下五个主要策略:
1.协商解决:这种方法主要强调各相关合同纠纷当事人要展现出极大的忍耐性及友善态度,以此作为彼此理解的基础,在明确责任义务的同时,通过客观公允地阐述实际情况及有力论点,从而成功制定并实施和解方案,令合同纠纷得以自动缓解。
2.调解处理:针对合同性质的纠纷,调解处理是借助纠纷双方当事人的自愿选择,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派遣人员出面调停,运用人性化的我们的建议引导当事人之间相互体恤、礼让相待,进而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圆满解决纠纷问题。
3.仲裁处理:合同仲裁,即由独立于争议之外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已签署的仲裁条款或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现的合同争议问题进行合理裁决的措施。
4.调解处理:诉讼乃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终极有效手段。所谓诉讼,即指法院依据合同当事人的申诉与请求,在各方诉讼参与人员共同努力的配合下,展开公平合理且合法审慎的司法审理工作,以期达到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实际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其实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商铺纠纷责任书如何撰写
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起诉书起草,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请求事项”部分,我们应明确提出以下两点诉求:
1.偿还欠款;
2.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其次,在“事实与理由及证据”部分,需详细陈述合同纠纷的起因、经过以及可支持主张的相关证据等信息。
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我们诚挚地向贵院提起诉讼,期待通过法律途径予以公正解决。
通常情况下,合同纠纷的处理流程便是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的,而具体的起诉书撰写工作既其实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完成,亦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协助完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其实我们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铺纠纷对策的法律途径有哪些”,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及各途径的优劣比较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其实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目的在于指出,并不是只有诉讼一种方式才能解决医疗纠纷。当然每种方式都各有利弊,具体的医疗纠 纷根据具体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其实可以作出不同的选择。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其实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一是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其实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其实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还有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
下面我简要评述各种解决途径的优缺点
1.诉讼。严格的诉讼程序、最高的权威裁判和国家强制力的保证等因素使得诉讼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始终占据着核心的地位。
然而诉讼的不足也显而易见:医疗纠纷的专业化不可避免地造成医疗纠纷诉讼的拖延和高成本;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是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行政级别对鉴定结论的效力有较大影响,致使重复鉴定,费时费钱;诉讼中原被告双方互不信任,甚至互相敌视,严重破坏医患关系。
2.行政裁决。 即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在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之前,由于医疗纠纷的民事性质定性在法律上未予明确,绝大部分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都是采用的行政裁决。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医疗纠纷的优点主要是:其一,快速方便。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所具有的专业认知能力是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所不具有的;其二,节约费用。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医疗纠纷是职权行为,费用较低;其三,效力较强。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 其四,对行政裁决的不服,其实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再次进行解决。
但是,在我国,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医疗纠纷仍面临很大的障碍,主要是社会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解决医疗纠纷的公正性缺乏信心。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医疗卫生行政机构既是医疗管理机构,又是医疗的开办机构;就象足球比赛,一个人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我们还能相信这场比赛的公正吗?在部门保护主义以及行业本位主义的影响下,公众对医疗卫生部门的裁决的公正性仍然引发较多的质疑;再有,医疗行政机构的行政裁决主要立足于医疗损害的具体事实,而对纠纷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医患双方利益等缺乏综合评估,这也是其缺陷之一。
基于上述原因,尤其是公正性问题无法妥善解决,所以,目前选择行政裁决作为解决纠纷的路径的案例日趋减少。
3.和解。即是协商。和解是成本最低的一种解决方式,医患双方都应优先考虑。
和解的实现建立在一个重要的基础之上,就是纠纷主体对相关事实和权益的处置规则的认识趋同。也正是由于现实中国这一基础未能很好形成,导致和解的成功率较低。私权观念、交易常识、平等意识、自我需求等等观念的匮乏,导致医方对自身权利义务理解不清,患方没有形成理性的就医观念,结果是当事人不选择和解,或者说就是没有适用和解的基础。
4.仲裁。由于仲裁员的选任的特殊性,即其实可以有法律专家又其实可以有医疗专家共同组成仲裁庭处理纠纷,两个专业的结合使纠纷解决更具效率。目前我国鲜见医疗纠纷仲裁的案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实可以仲裁。”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其实我们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医疗纠纷不属于不可仲裁的事项,医疗纠纷的性质是违约与侵权的竞合责任,应该属于其受案范围。并且仲裁在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其实可以直接加以利用,只需要在其中加入部分医学专家、法医学专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