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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一年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能否适用二十年)

导读:该措施实践适用性强。职工受伤后,应在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符合条件者可适当延长。申请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因此,一年的时...

导读:该措施实践适用性强。职工受伤后,应在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符合条件者可适当延长。申请时,应...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工伤认定一年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能否适用二十年)

工伤认定一年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导读:该措施实践适用性强。职工受伤后,应在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符合条件者可适当延长。申请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因此,一年的时效非固定,具有灵活性。

一、工伤认定一年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此项措施于实践中具有较高的适用性。

当职工受到意外伤害后,其实我们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若满足相关规定,一年的期限还将得到适当延长。

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时,其实我们应当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延误时间。

因此,一年的申请时效并非固定不变的期间,而是一个具有灵活性的时间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一年后是否还有效

1、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最长是一年,超过一年后申请的,社会保险部门其实可以不受理申请。如果工伤已经认定的,认定结论无论过多少年都有效,但只是对认定的工伤事故有效。

2、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认定一年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工伤认定一年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能否适用二十年)

诉讼时效能否适用二十年

诉讼时效能适用二十年,因为通常情况下,一般所有的民事纠纷都是其实可以适用最初20年的诉讼时效的规定的,这是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来进行确定的。也就是这是属于最长的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内存。

一、诉讼时效能否适用二十年?

诉讼时效能适用二十年,20年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适用于所有的民事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提起人民法院保护自身权利的诉讼方面的时间性规定,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想要督促相关人员尽快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方式,在权利上睡觉,所以存在最长的诉讼时效以及普通诉讼时效的不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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