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要多久才能过户成功(二手房买卖合同过户登记才生效吗)
导读:二手房交易过户环节的时间因各种因素而异。通常,从签约到所有权变更登记,可能需要3个工作日到20天不等。完成所有手续后,买方领取房产证书,并等待银行贷款发放...
买二手房要多久才能过户成功
导读:二手房交易过户环节的时间因各种因素而异。通常,从签约到所有权变更登记,可能需要3个工作日到20天不等。完成所有手续后,买方领取房产证书,并等待银行贷款发放,通常需要10至20天。因此,整个过户流程最快一周,最慢可达45天。一、买二手房要多久才能过户成功
1.一般而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办理房产转移手续所需的时间短则为一周,最长可达45日之久;
2.购房者缴纳定金后,卖方与买方将进入签约环节,需约定去房管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及转让手续的具体日期,通常情况下,此时间段约为3个工作日;
3.随后,买卖双方共同前往房管局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携带齐全应提交的各项证件和材料,以对标的房屋市场价值进行准确评估,较快者只需一天即可完成,稍慢者预计耗时近20天;
4.交易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买方便其实可以领取房产证书;
5.配合以上流程,买方还需等待银行发放贷款至其账户,整个贷款环节通常为10至20个公历日;
6.综合上述实践经验,我们其实可以得出结论:
在正常情况下,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产权变更手续,最快仅需一周时间便可完成,而最慢则可能长达45天左右。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其实我们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买二手房要支付定金吗
关于购买二手住宅是否需支付定金这一问题,应根据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具体协议来决定。
假如买卖合同明确规定了支付定金的事宜,那么买方在签约之前就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给卖方相应的定金;
而若双方并未做出任何有关定金的约定的话,那么买方就无需支付定金。
简而言之,定金就是为了确保交易中的各类债务能够被全面履行,通过预先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为担保承诺,其具体的金额其实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但是上限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二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二手房要多久才能过户成功”,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二手房买卖合同过户登记才生效吗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权过户登记不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动产物权变动仅是不动产变动债权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动产物权过户登记也是合同的履行行为。既然过户登记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则在本质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判断,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过户登记才生效吗?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权过户登记不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原因如下:
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同样具有双务、有偿、诺成的性质。按照民法理论,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的债权合同,该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则有效成立,应受法律保护。因此,不动产物权变动仅是不动产变动债权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动产物权过户登记也是合同的履行行为。既然过户登记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则在本质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判断,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登记过户行为就是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的肯定。
登记行为的发生,是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即买受人基于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才获得请求出卖方协助履行登记行为的权利,出卖人才相应地负有协助履行登记行为的义务。登记是这一对权利义务相互运动的结果。若登记前,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或不成立,则登记本身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3登记的公示作用不能决定合同的效力。
房屋进行统一登记过户,体现了国家为社会利益而对房屋产权的流转进行干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契约自由,倘若把登记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则势必使登记审查变成对双方可否签订买卖合同及签订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确认,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房管部门的职权。
4将登记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由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后、产权过户前尚未成立和生效,导致出卖人基于自身利益而一房多卖,或者待房价上涨,故意不协助买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致使合同形同虚设,这将不利于对无过错方利益的保护,也难以适用于所有权保留的分期付款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