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工伤超过一年了还能打官司吗)
导读:工伤伤残鉴定这事儿可得在咱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哟!工伤事件发生后,若过了一年您还未申请认定呢,那可就没法儿再次申请了哦!所以啊,如果...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
导读:工伤伤残鉴定这事儿可得在咱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哟!工伤事件发生后,若过了一年您还未申请认定呢,那可就没法儿再次申请了哦!所以啊,如果您发现自己的工伤认定时间已经远远超出一年了,那么接下来就得思考如何行动啦!一、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
工伤伤残鉴定这事儿可得在咱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哟!工伤事件发生后,若过了一年您还未申请认定呢,那可就没法儿再次申请了哦!所以啊,如果您发现自己的工伤认定时间已经远远超出一年了,那么接下来就得思考如何行动啦!别担心,受了伤的朋友们仍然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您其实可以勇敢地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侵权诉讼,让用人单位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值得一提的是,工伤这个范围可是咱们工伤认定的基础,通常都是法律法规事先明确规定好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认定失败怎么索赔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无法主张工伤赔偿,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其实我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其实我们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其实我们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
我国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受到的员工应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这一期限的工伤认定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延误了工伤认定导致超过这一期限,其实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或者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应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亲友想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一般来说进行工伤认定越早越好。如果劳动者有事要延期申请工伤认定,也应该在受到工伤之后的一年之内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
一、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
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其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其实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申请工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超过这一期限的工伤认定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延误了工伤认定导致超过这一期限,其实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或者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