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否有督促漏水整改的义务(房屋漏水物业有责任吗)
导读:若因物业管理不当引发问题,应由楼上住户负责维修与赔偿。先尝试联系物业公司处理,若无果,可考虑法律途径。根据规定,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
物业是否有督促漏水整改的义务
导读:若因物业管理不当引发问题,应由楼上住户负责维修与赔偿。先尝试联系物业公司处理,若无果,可考虑法律途径。根据规定,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及物品损坏等,装修人应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因装修企业过失,装修人有权追偿损失。一、物业是否有督促漏水整改的义务
若因物业管理不当导致问题产生,则应由楼上住户承担维修与赔偿之责。
在发现问题后,可首先尝试寻求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处理;
倘若物业公司未予回应或未能妥善解决问题,便需考虑采取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根据相关规定,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而对相邻住宅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以及物品损坏等情况,装修人均须负有修复并赔偿之责;
如系由于装饰装修企业的过失所致,装修人有权向该企业追偿相应损失。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其实我们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
并无此项权力。
依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之内,诸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以及有线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单位均应直接向最终使用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若物业服务企业受托代替收费的,则不得擅自向业主收取任何手续费或是其他额外费用。
尽管水、电供应公司其实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代理收取水电费事宜,但是物业作为第三方机构,并无端对业主停水断电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物业是否有督促漏水整改的义务”,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督促程序有哪些特点
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督促程序,又叫支付令程序,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督促程序有哪些特点?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督促程序与其他民事审判程序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督促程序非讼性
督促程序与解决民事争议案件的一般审判程序不同,它以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体上的债权债务纠纷为前提,当事人不直接进行对抗。债权人是申请人而不是原告,其权利请求仅限于向人民法院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没有对立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因此,督促程序并不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具有非讼的特点。
特定性
督促程序仅适用于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并附有一定条件限制,督促程序如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等。它不像处理民事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对民事案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所谓金钱,是指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通常是指人民币,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包括外国货币。所谓有价证券,是指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以及其实可以转让的存单。
可选择性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其实可以适用督促程序。但是,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这类案件必须适用督促程序,当事人其实可以选择诉讼程序或督促程序来解决,只是选择诉讼程序时间更长,不利于问题的快捷简便解决。如果当事人选择了诉讼程序的,就不能再选择督促程序。选择诉讼程序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可见,督促程序不是解决这类案件的必经程序或惟一程序,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
简捷性
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审理案件,仅对债权人提出的申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和
督促程序证据进行书面审查,不传唤债务人,也无须开庭审理。对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直接发出支付令;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驳回债权人的申请,并且不能提出上诉。审判组织采用独任制的形式。因此,与诉讼程序相比,督促程序具有简便、快捷的特点。
附条件性
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生效。这些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期限上的要求,即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届满支付令才能生效;二是行为上的要求,即债务人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不清偿债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支付令才能生效。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支付令才发生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其他特点: 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解决,没有上诉审; 法院受理结果以支付令或裁定书形式表现,不存在判决形式; 不组成合议庭; 只审查不审理; 只由债权人提出不需债务人参加; 只看债务人态度,不查债务人理由; 法院从受理到审查共为20天,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期限为15天,快速有效; 终结后仍可起诉。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督促程序的特点,希望小编整理的上述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