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书下来后我该做什么(工伤认定书下来后下一步怎么办)
导读:收到工伤鉴定书后,应仔细审查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影响,如有争议,可在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计算各类赔偿费用,如医疗费、工资补偿等。若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
工伤鉴定书下来后我该做什么
导读:收到工伤鉴定书后,应仔细审查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影响,如有争议,可在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计算各类赔偿费用,如医疗费、工资补偿等。若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若未参加,单位需承担全部责任。商谈不成,可选择劳动仲裁或诉讼,不满意裁决可上诉。单位拒赔,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工伤鉴定书下来后我该做什么
在您收到了工伤鉴定书之后,我们我们的建议您首先仔细审查这份报告所提供的鉴定结果。
这其中尤其要注意确认伤残等级以及劳动能力受到的实际影响。
对于任何与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或者持有疑虑的地方,您都有权在收到结果的第15个自然日之内向上一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请务必详细研读工伤鉴定书的相关条款,这样便能为您精确地计算出其实我们应当得到赔偿的各类费用项目,例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补偿、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交通费及住宿费等等。
除此之外,按照规定,您还有权获得一次性的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针对您所在的用人单位而言,假若其依法参与了工伤保险体系,那么所有的赔偿资金将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大可直接携带工伤认定书和鉴定结果找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要求的落实。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参加到工伤保险体系当中,那么其就必须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或许有必要和雇主就补偿事宜进行商讨以达成协议,倘若双方未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您也其实可以尝试使用其他途径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值得关注的是,若在与用人单位商谈未果的情况下,您可依据个人情况选择进行劳动仲裁或是诉讼等途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若您对仲裁裁决结果或者初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满意,您依然享有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最后,假如用人单位明知故犯,拒绝理赔,您完全有权力向管辖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
一旦法院做出合法支持您的决定,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支付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鉴定什么时候鉴定最好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其实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其实可以等待停工留薪期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其实可以申请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鉴定书下来后我该做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在我国工伤鉴定下来后要做什么
根据我们确切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工伤事故中存在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职工个人维权能力和意识非常的薄弱。实际上大家如果真正的掌握了整个工伤的处理流程的话也真的不会觉得特别的吃力的,可与之截然相反的就是等到工伤鉴定下来以后,很多人就不知道了在我国工伤鉴定下来后要做什么?根据我们确切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工伤事故中存在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职工个人维权能力和意识非常的薄弱。实际上大家如果真正的掌握了整个工伤的处理流程的话也真的不会觉得特别的吃力的,可与之截然相反的就是等到工伤鉴定下来以后,很多人就不知道了在我国工伤鉴定下来后要做什么?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下来后要做什么?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其实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其实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其实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其实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其实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二、工伤职工能要求哪些赔偿?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在工伤鉴定结论下来以后我们首先要审查是否存在着争议,如果并无异议的话,实际上就等同于能够和公司面对面的处理工伤赔偿的这件事情了。在律师的帮助下对工伤事故赔偿计算出一个具体的标准以后,只要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机构赔偿的这一部分不会有什么样的问题,关键就是有些需要公司赔偿的可能还得要走司法解决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