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不能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交通事故怎样做工伤伤残鉴定)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能不能申请工伤...
交通事故能不能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能不能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交通事故能不能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能不能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能不能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期间的交通费能不能申请赔偿
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能不能申请赔偿。
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都能不能申请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能不能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期间的交通费能不能申请赔偿
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能不能申请赔偿。
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都能不能申请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能不能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能不能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能不能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申请做伤残鉴定只能是工伤吗
申请做伤残鉴定的不一定必须是工伤事故才行,在交通事故中也其实可以做伤残鉴定,而且交通事故的赔偿依据和工伤伤残鉴定的赔偿依据,也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性质,那在病情相对稳定了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通过交管部门做伤残鉴定。一、申请做伤残鉴定只能是工伤吗?
不是,交通事故也其实可以做伤残鉴定。工伤鉴定和交通意外伤残鉴定的区别是:
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
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劳动法为根本。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是《交通法》,他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所针对的对象不同。
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及劳动者、雇用单位和社会保险,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同时也为企业减轻了工伤事故的经济损失,与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工伤事故,有停工留薪、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与劳动、劳动能力相关的赔偿方式,所以,他所保护的对象一定是合法劳动者年龄、工作状态均满足合法劳动者要求。而由于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恢复状况,所以评级起点低。
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他包括任何人群,比如退休的老人和婴幼儿,他们评残起点高,对劳动务工的平常没有工伤保险条例的详尽。
3、意义和险类不同。
工伤主要针对企业难以避免的生产事故,对伤者和企业带来较大的意外损失,所以他主要保护劳动关系的双方,在出现意外,都有一定的保障。核心还是劳动保障,属于社会险。
交通事故核心主要是基本的人身生命保障,险类属于商业险。
综合比较,工伤事故的伤残待遇比交通事故更容易评残,待遇更高。
二、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其实我们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其实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我们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其实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其实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国家没有规定不是工伤的情况下就不能做伤残鉴定了,一般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的都其实可以做伤残鉴定。只不过,工伤事故评残要比一般的意外事故评残容易一些。而且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话,也只能申请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