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播放DVD向表演者付费吗(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是什么)
导读:未经版权所有者或表演者授权,在餐厅播放电影或音乐作品属侵权行为。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均须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请遵守法律法规...
餐馆播放DVD向表演者付费吗
导读:未经版权所有者或表演者授权,在餐厅播放电影或音乐作品属侵权行为。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均须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请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一、餐馆播放DVD向表演者付费吗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餐厅内擅自播放电影或音乐作品,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
这是因为在未经版权所有者或者表演者授权的情况下,对录音录像制品进行复制、发行以及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都是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和支付对应的报酬,否则就会被视为非法的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餐馆播放电影或音乐构成侵权吗
餐馆播放电影或音乐构成侵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其实我们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属于侵权行为,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其实我们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其实我们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餐馆播放DVD向表演者付费吗”,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1.表演权表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被表演的作品其实可以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也其实可以是处于保护期的作品。
表演的形式有两种:
一是现场表演活表演,即通过肢体、语音等直接演唱歌曲、演奏乐曲、演出剧本的现场表演;
二是机械表演,即表演者表演的歌曲、戏曲等制成录音录像制品后借助录音机、录像机、电视机、DVD播放机等公开播放。
2.表演者权表演者权指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表演是一项创作性的活动,表演者借助声音、表情、动作来表现作品,使观众以声情并茂、生动形象的方式更加充分的感知和理解作品。
不同的表演者的水平和风格迥异,从而带来极具个性的享受。
为了保护表演者表演不被歪曲,法律赋予了表演者人身权利;
另一方面,对表演活动进行商业性利用,其实可以带来经济效益,所以,法律又赋予其财产权利。
我们其实可以了解到对于机械表演权享有者一般仅著作权人才有的,这个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如果出现侵权的行为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哪些人享有机械表演权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