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是不是能在异地做(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伤残鉴定是不是能在异地...
工伤伤残鉴定是不是能在异地做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伤残鉴定是不是能在异地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是不是能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一、工伤伤残鉴定是不是能在异地做
1、工伤认定是不是不是能在外地做的,要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是不是能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是不是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一个月后是否是不是能做伤残鉴定
工伤一个月后是不是能做伤残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是不是能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是不是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是不是能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是不是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者存在过失是不是能认定工伤
劳动者存在过失不影响工伤认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伤伤残鉴定是不是能在异地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是不是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是不是能在线为您解答。
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1、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2、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3、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其实其实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只有那种轻微的事故,可能仅仅是造成了财产的损失。而此时不管是人员受伤还是财产损失,其实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都是需要作出鉴定的。那一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哪里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其实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二、做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其实我们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其实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其实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具体操作: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二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 15 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 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三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四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其实进行伤残鉴定和财产损失鉴定都是必须的,这样才能知道实际造成的损害是怎样的,那么之后作出赔偿也才会有一个具体依据,不至于出现不公平的情况。要是你在看完了上文之后还不清楚伤残鉴定在哪里做的话,我们的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