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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还要开庭吗?(法院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中止审理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出现一些法定事由,需要暂时中止本案的审理进程,待相关情形消除后,会依法恢复诉讼,恢复之后是否需要开庭,要看原来案件是否有...

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因不能抗拒原因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还要开庭吗?(法院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还要开庭吗?

法律分析:中止审理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出现一些法定事由,需要暂时中止本案的审理进程,待相关情形消除后,会依法恢复诉讼,恢复之后是否需要开庭,要看原来案件是否有安排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法院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法律分析: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有所牵连时,是否需要中止民事诉讼,应视民事诉讼是否必须以刑事诉讼结果为前提,或者民事诉讼是否须等到涉及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结案后才能继续的具体情形确定。如果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事实与刑事诉讼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属于同一事实,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结果为前提才能作出正确处理的,或者民事诉讼必须等到涉及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结案后才能继续进行的,就应当适用先刑后民的原则中止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七)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法院审理案件,终止审理与终结审理有何区别?

一、时间不同。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决定暂时停止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

二、原因不同。

终止审理是指审理中出现不应当、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是因为出现了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两者导致的法律后果不伺。终止审理后,诉讼就终结了,不再恢复,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因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

三、法律后果不同。

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本案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1、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其实是刑事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还要开庭吗?(法院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好了,今天关于因不能抗拒原因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因不能抗拒原因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因不能抗拒原因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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