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人定律”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这么说?(群体性突发事件死多少人市长免职)
所谓“35人定律”是一种谣言,是许多群众对于发生事故时官方数据的一种不信任而造成的以谣传谣。拓展阅读:事故等级划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
对于死35人以上算什么事故?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35人定律”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这么说?
所谓“35人定律”是一种谣言,是许多群众对于发生事故时官方数据的一种不信任而造成的以谣传谣。
拓展阅读:
事故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群体性突发事件死多少人市长免职
没有具体规定。网上流行35人之说毫无根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
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
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
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
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 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
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
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又谈35人死亡上限?不要再扯了!
跨年夜,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故,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最新消息:死亡人数已上升至36人。)
目前抢救工作正在进行中,伤者也已送院急救治疗。
悲剧让人警醒,网上却又出现了题为《神秘的35人编制》的帖子,罗列了近年来的事故及死亡人数,并追问道?这次的上海外滩踩踏事故又控制在35人!为什么事故死亡人数都是35人?不超过35人是为什么??
原因何在?帖子里又附上了?秘密?所在?
国务院34号令劳动部劳安字(1990)9号规定:一次造成死亡30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称为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事故要控制在36人以内,不然市委书记以上领导要撤职处分!
真是这样吗?
其实稍有常识的人就知道,这是一个老谣言了。每次出现安全事故的时候就会被翻出来炒一炒,无论是在安全生产事故分级,还是旅游安全事故分级中,死亡30人以上都已经达到特别重大事故的级别,?35人?不是任何一个等级的界定标准。
2007年8月3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第一章第三条中指出:?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并未明确指出死伤人数的限定,而是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八种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可以看出,是根据具体事件具体分析地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没有?一刀切?规定处理哪个级别的负责人。
即使在?神奇的35?中,也有颇多不实。其中河南平顶山矿难2009年9月8日公布的遇难人数为35人,但9月9日公布的数据就已为遇难44人。
35人的盘点并不完全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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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旅游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事态发展趋势,旅游安全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3.?2.1.1 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包括:
(1)一次死亡1-2人的旅游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旅游安全事故;
(2)客车、客船等旅游交通工具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交通工具及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旅游安全事故;
(3)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的旅游安全事故。
3.?2.1.2 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包括:
(1)一次死亡3?9人的旅游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旅游安全事故;
(2)其他因重伤过多、影响较大和涉外(港、澳、台)等旅游事故。
3.?2.1.3 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包括:
(1)一次死亡10-29人的旅游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旅游安全事故,或一次造成游客6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旅游安全事故。
3.?2.1.4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包括:
(1)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旅游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旅游安全事故,或一次造成游客10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可能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旅游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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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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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蝌蚪君
36人死亡 市长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1、死亡36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已经达到特别重大事故标准。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提出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2、市长因为事故下台,如果不是直接认定的责任事故原因,那就属于引咎辞职。
《引咎辞职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十五条: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
(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 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
知道为什么死亡人数控制在36人以內吧?
国家规定了统一人身伤亡事故划分标准 国务院493号令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已经35了,没有什么不一样,互联网了充斥了这一类消息。
麻烦采纳,谢谢!
好了,今天关于“死35人以上算什么事故?”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死35人以上算什么事故?”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