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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当竞争法》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有哪些(不正当竞争的特征有哪些)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反不正当竞争法》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害经营者的正...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重要的话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我将尽力为您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建议。

《反不当竞争法》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有哪些(不正当竞争的特征有哪些)

《反不当竞争法》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反不正当竞争法》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也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章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种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该法的原则规定,即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的特征有哪些

法律分析: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违法性。

3、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危害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一、简答题: 1.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特征。 2.简述消费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3.简述生产者的产品质量

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九项基本权利,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九项权利是: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知悉权。《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消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受尊重权。《消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3、生产者的产品质量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负责,并使其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如下: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的行为,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经营者,只有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从事了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非经营者的行为一般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违法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该法的原则性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列举的具体规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分则中列举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但不可能穷尽所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还会出现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出现法律没有包含的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亦可以确定其违法性。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危害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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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营过程中,经营者应该诚信为本,有基本的商业道德,否则就算短时间内获得了利益,从长远发展来讲也是会受到影响的,甚至还会导致不良的后果。而商家开展非法竞争手段,就是恶意竞争。那么,大家知道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包括哪些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解答吧。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1、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是经营者。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的规定,经营者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违法主体。对于经营者的确定内涵,同条第3款指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司法实践中,某些从事带有营利或收费性活动的事业单位,如医院、科研院所、学校等应当视为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在市场竞争活动之中。

只有在市场竞争活动中才可能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非市场竞争行为不可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一特征是不正当竞争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区别所在。例如,对技术秘密权的侵犯,侵权人与受害人无竞争关系时应以一般侵权行为论,只有在侵权人与受害人存在竞争关系、以此损害受害人的竞争优势的情况下才构成不正当竞争。

3、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所谓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一是指行为违反该法的列举性规定,二是指行为违反该法的一般性规定,三是指行为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

4、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人损害的主要是同业经营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列明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经营者对同业经营者造成损害的行为。经营者对其他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应以其他法律处理。但是,由于竞争的广泛性,在不同行业的经营者之间也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可能。如某食品生产企业在宣传该食品的药用价值时,以比较广告的形式对某种药品进行贬损,那么该食品生产企业的行为就构成了对不同行业的药品生产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5、行为结果对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并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不正当竞争是一种有目的的排他性的行为,是以侵害相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为直接目标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后果,不仅损害竞争对手,更重要的是阻碍市场竞争运行机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必须要注意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往往要求损害结果的发生,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以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为必备要件。有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只要行为出现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无须考虑损害结果的发生。如低于成本销售商品的行为。

通过上述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有哪些的内容已经有所了解,其中每个特征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商家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避免发生这些行为,否则的话会给自身带来不利的影响。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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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关于“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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