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结算周期(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结算周期是在十五日以内。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
如果您有关于非全日制劳动每天不超过几小时的问题,我可以通过我的知识库和研究成果来回答您的问题,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资源。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结算周期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结算周期是在十五日以内。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
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有以下:
1、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
2、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不得影响各劳动合同的履行;
3、双方都能随时终止用工;
4、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小时标准;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
5、用人单位招用非全日制劳动用工时,需备案;
6、劳动者档案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
7、需缴纳工伤保险。
8、与用人单位有劳动争议时,按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与家庭或个人提供劳动时,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综上所述,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除了用工时间灵活之外,它的工资支付周期也能够比较短,不再向全日制用工那样需要按月按号支付,可能一周结算一次、半月结算一次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法律分析:第一,工作时间不同。
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按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第五,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国家有规定兼职人员每天上班不能超过几小时吗
兼职则为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扩展资料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百度百科-非全日制用工
什么是劳务派遣?怎样才算非全日制用工?
企业的用工形式可以分为直接招聘的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这三种形式。
1、全日制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累计工时每周超24小时就应该属于全日制用工。
2、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3、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对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非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1、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3、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5、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6、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参考资料: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
1.?工作时间不同;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5.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法律规定: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好了,关于“非全日制劳动每天不超过几小时”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非全日制劳动每天不超过几小时”,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