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容(我国应建立怎样的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来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他介绍,2009年发布的国家基...
非常感谢大家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内容 问题集合的关注和提问。我会以全面和系统的方式回答每个问题,并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思路。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容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来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他介绍,2009年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已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对于中药饮片部分,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要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价格管理、报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保证群众能够获得基本用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围绕公共卫生和人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疾病,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积极组织开展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的药品成本效益和药物经济学等分析评估,遴选国家基本药物,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用药。
(2)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机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积极运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科研机构及制药企业开发并生产疗效好、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避免低水平重复生产和盲目生产。完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基本药物正常生产供应。
(3)建立基本药物集中生产配送机制。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采用简易包装和大包装,降低基本药物的生产成本;引导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的公平有序竞争,不断提高医药产业的集中度;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配送系统,减少基本药物流通环节。
(4)建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制度。根据诊疗范围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制定治疗指南和处方集,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和合理用药监测评估制度,加强临床用药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
(5)强化基本药物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强化医药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明确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基本药物质量考核评估制度,严格生产经营管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6)完善基本药物支付报销机制。政府卫生投入优先用于基本药物的支付,不断扩大医疗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基本药物的支付报销比例,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可及性。
(7)完善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机制。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基本药物价格监测管理体系,降低群众负担。
我国应建立怎样的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确保国民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必要条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建设。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已被认为是基本人权和健康权的一部分。本文探讨建立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论依据和框架结构,包括基本药物的定位、选择的原则和数量、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定价制度以及制定相关的基本药物的财政、税收政策,目的是为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和保障人民公平享有基本药物,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和可行性方案。 基本药物的经济学理论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实现我国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确定基本药物的目录和品种、组织有计划的生产、销售、分配和使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是重要的制度保证。基本药物是由政府定点生产、统一采购或由医疗保险报销的,其差别定价最终可使药厂增加总利润。
基本药物是由政府垄断购买。它是一种买方垄断,在此情况下,基本药物的价格主要是由需求来决定的。基本药物的需求不仅是政府的采购量,更重要的是医生和群众要乐于接受和使用。实施中需要有临床诊疗常规和药品使用常规的配合,并培训医生使用基本药物。同时要对群众进行基本药物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诱导”对基本药物的需求。 基本药物的政策依据是稳定的价格机制,以及确保药厂有一定的利润和回报。国家和政
府对基本药物实行批量购买,使生产具有经济规模的效应。在国家组织基本药物生产和批量购买时,还要发挥市场竞争的机制,以便降低基本药品的价格,使基本药物的价格降低到接近药品的边际成本,促使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涵盖内容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该涵盖国家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策略,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生产、采购和流通配送、定价、筹资、使用以及质量监管等,以确保群众能够获得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解决当前“用药难”和“药品贵”的民生问题。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要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动力、以法律为依据的基本药品的生产、流通、供应、使用和监管的一系列政策的措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整顿规范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治理价格虚高、有效抑制商业贿赂、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药品负担的一项根本性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要满足全民对基本医疗的需要。二是要考虑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三是要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四是要有利于发展医药、卫生事业,促进社会进步。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政府、企业、医院、国民四方利益的合理调整,关键是要解决医院的补偿机制,保障药企的合法利润,医疗保险费用的补偿和给付水平,即“医、药、保”三项政策的协调。
基本药物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
基本药物的遴选——应以功效、安全、疾病需要、质量、成本效果和价格低廉六大因素为标准。基本药物多为过了专利期的通用药品,价格昂贵的创新药物不应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地域性差异较大,加上中成药和民族医药的特色,在品种的选择上可以考虑比世界卫生组织的范本目录适当放宽一些,以400~600种为宜。将对疾病治疗必需、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有限药物作为核心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完全由国家支付(免费提供或由医疗保险制度支付)。而各省可根据地区的经济条件增设一部分药物列入基本药物补充目录,该部分药物的费用需要个人共付。
基本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并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国家要组织和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定点生产的企业可以通过国家级和省、市级两级政府筛选,如实行区域性定点生产和定向配送,也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确定定点企业的准入资格,同时引入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淘汰机制,保证定点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另一种做法是只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部门提出采购品种和数量清单,向生产企业公开招标,形成竞争机制。基本药物的流通制度可以采用政府包销和市场化流通并行的原则,且逐步向“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的方向努力。不同的使用主体可以采用不同方式,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可以考虑由政府统一采购,集中统一配送;城市医院的大宗药品可以考虑集中网上招标采购;少量药品可以由医院自主采购。基本药物的招标和采购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政府负担。
基本药品的财税制度——政府对基本药物的生产应给予不同的政策性扶持。如对廉价亏损药品的价格补贴、实行微利定价政策、利用项目资金或低息贷款鼓励基本药物的开发、开征低于其他药品的增值税率、实行税收减免、退税等措施。同时,还需建立基本药物的筹资制度,增加政府对重点疾病和贫困人口医药费用的投入,并研究医疗保险的药品补偿政策。基本药物的筹资可有多种渠道,如政府公共筹资、医疗保险支付和个人的共付以及完全个人自付。
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为指导临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目前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常见病的诊疗指南,培训临床医师合理用药。在基本药物制度下,必须对不同级别医院的购药量和使用量进行必要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只能使用基本药物。二级以上医院,临床服务首选基本药物,在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可以加用其他非基本药物。总之,在目前尚未实现全民覆盖医疗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基本药物的费用不宜由政府或保障制度包揽,采用全额免费的模式。同时,要多作宣传,引导群众选择使用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的定价——应实行全国统一指导价,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基本药物的生产和流通毛利率应适当高过于其他药物的平均水平,实行差别差率定价模式。建议建立一个浮动的价格区间,对高质量的基本药物可较常规药物价格上浮20%以内。由政府制定出厂价及流动差率,而医院实行零差率配药。少数紧缺、单价低、用量少,而对患者又是必需的基本药物可适当提高价格(利润)。对临床必需药品,因价格原因企业不愿生产的品种,应
及时调整到合理价位或由政府实行价格补贴。
基本药物的支付——应由个人、单位、国家三方合理承担,不宜全部免费。在欠发达地区,可以考虑政府免费提供为主;在发达地区患者个人应该共付一定比例。在医疗保险制度下对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品的补偿比例应该有所区别。相当部分的基本药物费用,可以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资金中得到补偿。医保制度可全额支付(补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部分支付。对于弱势人群或困难群众可从财政或医疗救助渠道解决。对于低收入的贫困人口,政府可以免费提供基本药物。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需要有多种的配套措施。国家要制定卫生大法或《基本医疗保障法》,规定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涵。政府要做好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基本药物信息系统。同时,还需要加强媒体对群众开展基本药物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用药知识。最后,我们认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该归口到卫生主管部门管理,并建立相关部门的协调议事制度,由卫生、医保、药监、价格、科技等部门对药物全行业实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简介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2009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除《实施意见》外,9部委还同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已经2012年9月2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9号同时废止。
根据规定,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主要先由基层医疗机构开始执行。
国家基本药物指的是什么?
根据规定,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主要先由基层医疗机构开始执行。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意义:
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的概念
法律分析: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基本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法律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二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基本药物目录的中国制度
基本药物目录: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目录的简称。
2009年8月,我国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卫生部等9部门于2009年8月18日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实施意见指出,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须、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中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中国基本药物品种剂型和数量,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在保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的基础上压缩不合理营销费用。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不分具体生产地、企业。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利销售。各地要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政府补助政策,确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它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的使用比例,患者凭处方可以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药品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实施意见明确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的时间表。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利销售。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18日正式公布,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共307个药物品种。
卫生部就此公布了第69号“卫生部令”,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第二部分是中成药,第三部分是中药饮片(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最后一部分是有关说明。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这些具体内容。
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主要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这次公布的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据介绍,我国专门成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这一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
基本药物培训内容
如何正确理解基本药物的内涵,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什么要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多少种药等。
世界卫生组织( WHO)首次提出了基本药物的理念,把基本药物定义为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是基本药物的三个基本目标。
1.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
2.为什么要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地区发展差异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有利于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利于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
3.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多少种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三部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137个品种,中成药203个品种,共520个品种;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框架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国国情;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突出改革重点,积极稳妥实施;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参与。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及零差率销售;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
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基本药物定价,既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保证基本药物及时、足量、保质供应,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满足广大群众基本用药的重要环节。政府办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要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基本药物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每个医疗卫生机构。
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各地将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范围和确保服务功能,在目录内配备药品。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同时,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要同步落实好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
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各地用药水平习惯差异,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期,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暂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
民族自治区内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患者也可以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非基本药物,纳入报销目录的非基本药物仍然可以得到报销。同时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使药品质量有保障,用药更安全。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根据管理办法,必要时,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可适时组织调整。决定调整品种和数量的因素主要包括: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变化;我国疾病谱变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情况监测和评估;已上市药品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评价等。
今天关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内容 ”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