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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军官转业政策(军官转业安置暂行办法)

1.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

好的,现在我来为大家谈一谈现役军官退役暂行规定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答大家的疑惑。关于现役军官退役暂行规定的话题,我们开始说说吧。

最新军官转业政策(军官转业安置暂行办法)

最新军官转业政策

1.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

军官转业政策的要求?

1.军龄不满8或干龄不满3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干龄满3或军龄在8以上16以下(不含16)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以上(含16)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以下(不含30)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20以下(不含20)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以上(含20)30以下(不含30)且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以上或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总结:根据上述的材料可知,我国对退役军官有着及其优厚的转业政策,不仅包含就业,而且还有优厚的补贴政策,充分体现到了国家对于退休军官的尊敬与关注。

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军事行政法规。2001年1月19日,中国***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分为总则,转业安置计划,安置地点,工作分配与就业,待遇,培训,社会保障,家属安置,安置经费,管理与监督,附则。共11章70条。

军官转业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第三条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第四条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第五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管理全军干部转业工作。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干部转业工作。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负责全军转业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的移交,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军官退役政策

按照军官职业化内在要求,区分不同情形,《现役军官退役暂行规定》对军官退役的类型、标准条件、办理程序等都有了统筹规范。军官退役将分为达龄、自愿、调控和强制4种。年度退役工作安排:

一年退役分为四次,前三次测算达龄和强制的计划并确定对象,只有最后一次会加上自愿和调控退役。

1.达龄退役。

适用于已达服役最高年龄或衔级最高年限的对象。达到条件之一,都应予批准。达龄标准如下,请自行对照:

2.自愿退役。

适用于已达服役最低年限(俗称的“非常6+3”)且未达龄的对象。选择退休和复员两种安置方式,或有职业发展限制、身心健康问题和家庭特殊困难等情形的,一般都应予以批准。按照新政的规定,不满最低服役年限者,少尉取消军官身份,按士官复员,中尉以上降衔,并给予其他相应处分。这里的说的处分产生的影响,之前解读过了,不清楚的看不满6+3的军官复员到底有啥影响?,退役后,这部分军官或将只能部分享受退役军官的待遇。

3.调控退役。

适用于根据体制编制改革、优化军官队伍结构等需要,对未达龄、未主动申请退役,经组织考虑安排退役的对象。明确不在调控退役对象条件之内的除外。

4.强制退役。

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但又未够开除军籍”的对象。

安置的部分主要由地方政府部门负责,和军队无关。军队只管用人放人,地方负责送人和安置人。

结合四种安置方式的特点来分析,选择

退休、逐月领取退役金和复员

三种安置方式的,将来可能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集中办理一次,或者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退役时间从下达退役命令之日起算。考虑到地方操作实际,选择转业安置的,应当只会集中在年底统一办理一次。

军官转业安置最新政策2023规定

对于军人转业的最新政策标准是:服现役或者义务兵不满12年的士兵退役出来就业的话是由人民政府要扶持的、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民政府还给予安排工作、中级以上的士兵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做退休安置。

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具体如下:

1、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2、退役士兵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3、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和圆;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家属安置:

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蠢棚猜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3.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习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4.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军人退役按排方式是什么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 住房补贴 服役津贴 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军人退役按排原则是什么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带型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干部转业地方工作暂行方法》

第一条 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军队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干部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这是加强国防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妥善分配转业干部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军队和地方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这一工作。

第四条 对转业干部的分配,要切实掌握合理使用、妥善安置的原则。各部门、各地区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和转业干部的德、才条件,参照他们原来在军队中所担任的职务,分配适当工作。对专业技术干部,应该根据学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工作;有困难时,应该尽可能分配同他们的专业相近的工作。对少数干部因家庭等方面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在地区上照顾的,可给予适当照顾。

第五条 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享受地方同等级别的工资待遇。

第六条 军队应该认真做好转业干部的政治思想动员工作。教育转业干部认清转到地方工作对加强国防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意义,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勉励他们保持和发扬解放军的优良传统,虚心学习,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贡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可能解决的具体问题。

认真负责地做好转业干部的离队鉴定,填好转业干部登记表,整理、补填好转业干部档案。按照规定,办妥各种手续,发齐应发的物资和路费,并且热情欢送,使他们愉快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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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达到二十年兵龄退休吗?

军官并不是达到二十年的兵龄后就需要退休,根据现行法的规定,有些军官若是想要在退役后得到退休安置,需要服役不低于三十年。而对于那些未达到服现役的最高年龄,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退役后也可以得到退休安置。

一、军官达到二十年兵龄退休吗?

1、并不是达到二十年的兵龄后就需要退休,具体是否需要退休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

第三十七条 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有的也可以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

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职业培训。

未达到服现役的最高年龄,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

服现役满三十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三十年以上,或者年满五十岁以上的军官,担任师级以上职务,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的,退出现役后可以作退休安置;担任团级职务,不宜作转业或者其他安置的,可以由组织批准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

2、可以被退休安置的具体情形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一条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二、军人退役后政府会为其安排工作吗?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军人退役后政府不一定会为其安排工作,若是想要被安排工作,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并非所有军人在退役之后都可以享受退休安置待遇,具体到某一个具体的退役军人来说,若是想要享受相关退休待遇,首先需要结合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满足相关条件。

国家对军官退役安置有哪些政策规定呢?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军士,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主要有这四种安置方式:

一、退役安置。

1.退役军官安置;

2.退役军士安置;

3.退役义务兵安置。

二、就业安置。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和退役后补评或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三、单位接收安置。四、优先安置人员。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退役军人有优待的政策内容:

1.免费教育培训;

2.免费就业创业服务;

3.免税政策;

4.免费金融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最新军官转业政策(军官转业安置暂行办法)

今天关于“现役军官退役暂行规定”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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