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教师下岗(《遇见幸福》萧晴心安理得收下50万,老爸都急了,太对不起严严)
笔者所在的地区,向来以教育发达而被周边地区所推崇。但是,这里的一些教师丝毫不因为教育大气候趋好而松懈,相反,“下岗”这把悬在头顶上的剑,时刻警醒着每个人:不要让...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解下岗是谁决定的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是谁让教师下岗
笔者所在的地区,向来以教育发达而被周边地区所推崇。但是,这里的一些教师丝毫不因为教育大气候趋好而松懈,相反,“下岗”这把悬在头顶上的剑,时刻警醒着每个人:不要让自己成为“下一个”。 让不合格的教师下岗是竞争的必然要求,尤其随着劳动用工制度市场化,教师捧“铁饭碗”的时代已成历史。但是,教育事业自身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必须审时度势。现在,在我国的很多地区,随着中小学生入学人数的减少,出现了教师略有富余的现象,如何处置这些教师?简单的做法就是让其中的一部分人下岗。在某些地区,还出现了新毕业的师范生不能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的新问题,即让新毕业的师范生做“社会人”,而不是“单位人”。据介绍,让新毕业的师范生做“社会人”,其实质就是建立教师人才中心,根据教育局辖地内入学人数的变化,来决定教师的工作单位和工作量,一旦学生人数减少,教师就可能失业。 笔者认为,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社会需要有一支规模庞大、队伍稳定、素质过硬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任何按照企业化经营模式构筑起来的基础教育范式都不可能有长远的生命力,而其中的所谓创新只不过是东施效颦之举罢了,究其根源,是急功近利的产物。 基础教育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因此,一支稳定的基础教师队伍就自然构成了基础教育质量的根基。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无论用工制度如何灵活,失业率在经济周期的低谷期如何高,中小学教师的岗位基本上是稳定的,中小学教师的就业机会不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已得到法律保护。这样的就业保障制度,可以保证中小学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一种稳定的心态,也赋予了中小学教师一份为人师表的尊严,进而可以激发他们高尚、敬业、充满爱心的职业道德。试想,一个教师如果经常要为下学期能否继续就业操心的话,怎么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书育人中去,怎么可能保持平静的心态而不浮躁,怎么可能保持高尚而不陷入庸俗。 再者,中小学教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的专业技能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这一特征也同时决定了中小学教师除了教书育人之外,其更换工作岗位的竞争力非常脆弱,如果教育主管部门也完全按照市场原则制定教师的就业政策,这将挫伤人们选择中小学教师作为终生职业的积极性,其结果将是降低教师素质,进而降低学生素质,降低国民素质。 有远见的教育主管部门不妨建立起教师职业保护制度,不要随意让合格教师下岗。
《遇见幸福》萧晴心安理得收下50万,老爸都急了,太对不起严严
电视剧《遇见幸福》火热播出中,萧晴和欧阳严严一起创业,算是创业失败了,萧晴要撤资,她心安理得收下了当初投进去的五十万,想当成一切没发生过,萧晴的钱拿回来了,心稳了,可欧阳严严更困难了。合伙人就是一块赚钱,一块承担风险,可现在赔钱萧晴就要撤资,太不厚道了吧。
生出这样的女儿,萧晴老爸都急了,有些情是欠不了的,只要欠下了,一辈子心里亏。萧晴老爸说起当年厂里要裁员的事,他和严严爸爸和开放爸爸三个人决定抓阄来决定谁下岗,三人家里都不宽裕,但抓阄的时候,严严爸爸为了让他留下,谎称是自己抓到了下岗的纸条。
这份情,萧晴老爸一直记在心里,他一直觉得对不起欧阳家,所以告诉萧晴不能欠两代人的情,再多的钱也没有这份情重要。看来欧阳严严的善良,也是从老爸那继承过来的啊。
36岁失业了,咋办?
心态要学东方不败。
失业之后的唯一出路,当然就是再就业,还能咋办 !
不过,雷哥不想在找工作上有更多的着墨,而是想让你好好思考一下,面对失业所要想清楚的几个问题:
第一,你为什么会失业?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无缘无故的恨,当然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失业。
作为职场人,面对失业,虽然我们很沮丧,虽然我们很惶恐,但是,这些消极情绪却不能给你任何有益的帮助。首先,你一定要搞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失业。
是自己工作犯错了,还是得罪领导了;是企业缩减规模裁员失业,还是工作业绩落后被淘汰了;是自己主动辞职寻出路,还是被冤枉背锅被辞职?
只有搞清楚自己失业的原因,你才能避免下一次再犯同样的错。
第二,你需要做什么改变?搞清楚了失业原因,下一步就是给自己“开药方,治疾病”。
假如你是因为单位裁员被辞退了,那就说明你的职业技能,与单位的核心岗位还有差距,那你就必须要找到提升自己职业技能的方向并在下一个单位中去落实。
假如你是因为不善言辞,开罪领导,被领导找茬而失去工作,那你就要明白,职场上,孤傲是无法立足的,只有合群,只有戴上一定的面具去虚与委蛇,你才能活得更好。
人,必须要学会改变自己,特别是当你不适应职业环境、职业要求时,你需要让自己的变化来适应新的职场环境。
如果你想故步自封,或者抱残守缺,根本不与时俱进,根本不响应职场的变化,那你就算找到下一份工作,也可能会因为同样的原因而失业。
第三,你要具备什么心态?前面说了,遇到失业,当然会沮丧、会不安、会难受,但是,光是这样的情绪,却无助于你解决问题。
其实,职场人都应该树立一种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的乐观自信,就以你来说,虽然36岁已经不年轻了,但是36岁也会给你积淀很多20来岁小年轻不具备的工作经验。
而且,36岁无论是精力还体力,对于职场人来说,还是属于优势年龄,所以,对于你来说还是有可以转圜的余地,不必要让消极颓废的心理占据自己的全部心绪,否则,只会让你越来越消沉。
拥有一个好的心态,是职场成功的秘诀。 失业之后,我们必然要面对再就业,这个时候,你用什么心态来面对再就业,十分重要。好心态,可以让你用积极的态度来面对失业,也可以用积极的心态来处理再就业。
例如:心态好,你就不会好高骛远盲目去追求一些自己不适合的工作,也不会因为心态的失衡而病急乱投医,选择一些垃圾的单位来委曲求全。
所以, 失业虽然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但有好心态,就不会让失业这个人生旅途之中小小的波澜,影响你的情绪、影响你的生活、影响你的人生。
结语失业了,那就努力去找一份新工作吧。不过,在再就业前,还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来面对失业,并搞清楚自己失业的真正原因,弄明白你自己需要做什么改变。
失业不可怕,被失业之后的沮丧、惶恐和崩溃打垮才可怕。再就业不容易,想清楚自己要什么再去找工作,相对更容易。
36岁的朋友,加油吧!祝你早日找到称心如意的新工作!
36岁失业了,该怎么办呢?。36岁确实是一个比较尴尬的年纪。正是上有老下小的年纪。每个月的开支都是必不可少的突然失业确实是让人忧心。那该怎么办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解决的
第一如果家庭条件一般,那必须马上去找工作。重新就业。每个人的家庭不同,从而选择不同。如果家庭条件一般。那只能马上去找工作。重新就业。因为如果不马上就业的话。会给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带来困扰的。尤其是你是家里的顶梁柱那种的。必须马上就业。这样才不会打破原来生活状态。
第二如果家庭条件不错的话,那我认为你可以反思一段时间。为何会失业。你是被公司辞退的还是自己辞工的。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在去考虑就业的事情。如果家庭条件可以的话。那真的事可以考虑一段时候的。为什么失业是自己主动还是企业主动的。如果是自己主动离职的话。那我想你肯定是考虑过很多的了。这样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路来去寻找下一份工作的了。如果是企业辞退你的。那就要好好反思一下。为什么企业不要你了。什么原因?找出原因,在去考虑下份工作你应该如何去做到更好这样才行的。
总之失业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找到失业的原因,这样你就在不断的失业中度过。所以一定要找到原因,从而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这样你才会再职场中成长和提高。
失业和就业,这两个都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就怕自已大钱赚不到,小钱不想赚,这才是问题所在,人呀!一生不可能顺顺当当,最有起起落落,失业对于一些人来讲,应该是新的开始,很有可能走向强大,有些人可能是一败涂地。在你失业的时候,借此机会休息休息,考虑考虑下一步路怎么走,真考虑不出来怎样走,打点临时工,不要讲你以前单位怎样怎样,工资高待遇好,不要讲你以前一天赚多少钱,关键是你现在失业没钱赚。静下心,机会总归有的。个人观点,希望好友有好的观点,评论区见
36岁失业了,这个很好办,现在的 社会 不存在失业,是你要认清自己能做什么,能创业的可以自己创业,不想创业的要去重新找工作,能放下架子,先从打工开始,从头再来呗!到处缺劳劳力,知道吗?
有这么一句话叫,当你停下脚步的那一刻你就输了,立刻找准方向和目标,加油,干起来。
我今年刚好也是36岁,本命年,也失业当中。咋办?我自己也很认真的思考过,从二月份失业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目前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可是身上却背负着一身债务。首先是每个月6000多的房贷,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各项加起来每个月也得5.6百,还有每个月自己交社保又差不多1000块,每个月光是生活费支出少说也得1500块。以上各项加起来每个月固定支出9000多块,一年就得差不多十一万。然后今天又刚交了车的保险差不多3000元。
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每年还得固定支出差不多11万块,还没算小孩的各项费用。要是算起来,那么一年固定开支就差不多20万了,压力不小。那么我该怎么办呢?
失业的时候我也想过再找工作,可是因为自己从事的是软件开发工作,出去面试了几次,都没有下文了。主要还是因为年龄大的缘故,现在很多公司招聘软件开发人员都希望年龄在30岁以下。
失业了也不能一直不做事吧,所以在失业的这段时间,我基本都在写代码。我从2015年开始从传统软件行业转到金融行业,从事国内商品期货量化交易系统开发。经过几年的沉淀,我也开始对交易策略有了一些领悟,所以趁着失业这段时间,我就把这些想法实现出来并做了验证,目前开始实盘测试。如果后面一直失业下去,那么就打算全职来做交易了。
我除了自己平时做交易,现在还和一个朋友合伙创业。他现在租了一个办公室,我们每天从早上9点到下午6点都在那边办公,合伙创业,我们都没有任何工资,赚不赚钱就得看年底投资收益。目前我全职了,所以自己投的钱,到时有收益就全部归我,他不再抽成。过去三年他做得都还不错,如果今年差一点,也有去年一半的收益的话,那么这个收益也足够我一年的开支。当然如果今年不赚钱,那么明年我的压力就大了,成不成先试完今年再说。
综上所述,失业也得找点事做,总不能一直这么闲着。只要努力去做事,哪怕现在见不到什么希望,但到最后说不定也有不错的收获。
相信看过姜文写的《狗日的中年》,都深有同感,而且这篇文章写出了中年人的无奈。人到中年,孩子还小,老人已老,你是所有人的依靠,但是唯有你没有依靠。只能工作作为自己的出口,挣来钱给老的小的生活的尊严。失业的中年人特别的无助,内心的恐慌不可避免,哪有一帆风顺的人生,这个时候冷静下来思考一下:
继续打工如果希望继续打工,到了这个年龄,就总结一下在职场这么多年,积累了什么,能做的是什么,你能给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利益,职场说白了就是个利益场,劳动力和报酬的交换。你要非常明白自己的价值,尽量寻找发展势头好的企业,有一个能把自己优势发挥最大的平台,尽快实现名利双收。至于找工作,可以通过猎头、网络平台、熟人推荐的方式,因此,在职场要看大的方面,尽量与人为善,自己困难的时候,会有人拉一把。打工相对来说,比较轻松,把本职工作做好,尽量贡献更多的价值,这样有助于个人的职场晋升。
自己创业创业比较难,但是很多人说打工的终点是一场空,创业成功相当于自己拥有造血功能,不害怕事业,当然创业也是九死一生,作为刚刚失业人员,如果创业就从自己最熟悉的领域开始,不要过多的投资实体,轻资产运行,比如现在各种互联网+的兴起,看清楚趋势,量力而行,一定不要借贷创业,容易把自己陷得更深。
以家庭为重,兼顾理财如果条件比较好,对于职场心生厌倦,而且目前的睡后收入能够满足家庭的日常开支,可以选择不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看过很多40+的高管失业之后,去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他们没有经济苦恼。有的学习心理学,有的炒股,但是要量力而行。
不论怎么做,都要看清自己处境,切合自己实际,注意身体 健康 ,做出决定不后悔。
同志,现在 社会 上机会这么多,失业了怕什么,换一个环境继续发展嘛!
还记得20年前的下岗潮吧,成就了多少企业家啊!
请记住:
时刻努力提高自己,让自己的能力永远大于自己的收入,这样你的选择就会多很多。
从日常就应该不断的努力学习,提高自己,加油!
36岁失业了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被动失业,如被裁员、被优化、被辞退;一种是主动失业,譬如裸辞。
裸辞
我有个朋友今年37岁,在金融行业做软件开发,后来P2P爆雷,他们公司受到牵连,资金紧张一度发不出员工薪资。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朋友裸辞了。
裸辞之后就是积极投简历和面试。一开始朋友不愿意去加班严重或者要求出差的公司,也不愿意考虑外包机会,更不愿意去小公司屈就。薪资期望值想着还要比上一家金融公司有涨幅。
结果就是找了三个月工作,一份Offer都没有收到。他看上的公司都嫌他年龄太大,性价比太低;一些有意向招他的公司又开不起他期望的薪资。本身金融行业的薪资就比其他行业要虚高很多。
最后,迫于房贷压力,朋友没办法就入职了一家离家特别远的外包公司,做银行系统的开发运维工作。
所以,如果是因自己裸辞而失业,那么建议题主裸辞前要考虑几点:裸辞后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如果计划赶不上变化,是否有足够的积蓄支撑自己没有收入的那段日子?
如果没有想好就裸辞,那就得随机应变,能快速找到好工作是好事,但如果找不到,就只能放低自己的标准,向现实妥协。
被裁员、被优化、被辞退
如果是这样的情形下失业,首先要学会复盘,要想想为什么是自己失业而不是别人。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如公司整个团队被裁,还是因为自己本身核心竞争力不够被失业。
最后,失业不可怕,可怕的是怨天尤人不作为摆正自己的心态。如果以前的岗位不好找工作了,那就适当去考虑转行。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不要有落差感。
祝题主能早日找到满意的工作!
90年代下岗工人,现在的生活是什么样,和当年没下岗的人有什么差距?
90年代下岗的工人,现在的生活分为两个极端,一种是自谋职业,现在从事着个体经营,有的把生意做得很大,一种就是和给别人打工,或者一直处于半下岗的状态,这些下岗工人大部分生活条件不太好,如今的他们都已经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很多人的身体条件都不太好,说起这些年的辛酸史,每个人都有一大堆故事。90年代下岗工人和当年没下岗的工人最大的差距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没有人给交,需要自己全负担,生活没有保障。
1、90年代下岗工人处在企业体制改革初期
那时候很多的企业都大量的裁员,所以就出现了很多的下岗工人。不少国企都出现了大批的裁员,尤其是在我们东北地区重工业城市,很多的国企员工都下岗了,这20多年,对于他们来说是比较艰辛的。90年代下岗的工人,大部分都是70后,他们的学历都比较低,初中技校毕业,去一些企业应聘,很多人都进不去。所以大部分人只能做一些社会底层的工作,拿着薪水比较少。如今人到中年,各种疾病接踵而来,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比较大。
2、90年代没有下岗的人现在工作都比较优越
我本人就是90年代下岗工人,因为家里的原因,使我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工作。我和我当年的同学,现在比起来最大的差距就是人家工作比较优越,生活条件比较好。现在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由单位里交,我的很多同学已经内退了,每个月拿1000多块钱,再过两年以后就可以退休了。他们的生活条件都比较好,日子都过得比较优越。
有时候回想起20年前自己的这个决定,到底是对还是错呢?非常的后悔啊!但是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后悔药了,只能是负重前行,坚持到退休就是胜利。所有的一切都将过去,因为20年前我们曾经年轻过,年轻时候做的一些事情,就不要去计较是对还是错,只是大时代的需要造就的。
国有企业,职工自愿下岗买断和企业强迫下岗买段,所给的补偿和其他待遇是否一样
第一、根究你说的情况,应该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并根据第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不管是自愿还是强迫都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有关你说的养老金的比例,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买断之后养老保险就转到下一单位或者挂到本地人才市场自己缴纳,和原来单位没有关系了,要是单位愿意给你缴纳,那就另说了。
第三、一般这种情况下,单位有可能为了减少摩擦,鼓励员工自愿下岗,并提出比规定更为优厚的补偿方案,这种情况劳动法上是没有相关规定的,要员工和单位协商。
下面是劳动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可参考。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下岗和离、退休人员,在下岗和离、退休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仍然成立?是否有权参加职工代表会?
下岗和离、退休人员,在下岗和离、退休之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存在了,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是用工。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权重组织。前提是单位的职工。
因此,下岗和离、退休人员,在下岗和离、退休之后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
接国家劳动法每月工时是多少如果企业每月上30天下岗后如何补偿职工
按现行劳动法规定,并没有对劳动者的工时进行详细规定,但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对工时进行确定,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好了,关于“下岗是谁决定的”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下岗是谁决定的”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