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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的合法权利有哪些?(幼儿享有哪些法定权利,在法律法规中有哪些相关规定)

青少年属于未成年,未成年的合法权利有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抚养权等。1、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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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的合法权利有哪些?(幼儿享有哪些法定权利,在法律法规中有哪些相关规定)

青少年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青少年属于未成年,未成年的合法权利有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抚养权等。

1、健康权

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对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向有关机关控告,直至诉诸法律。

2、肖像权

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毁损、侮辱、玷污未成年人的肖像。

3、名誉权

荣誉权是指未成年人有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单位对自己的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并对荣誉加以维护的权利。未成年人的荣誉权不受非法侵犯,禁止非法剥夺未成年人被授予的荣誉称号。

4、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个人生活不被公众知晓,禁止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未成年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5、抚养权

未成年人出生后有权享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抚养。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对于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父母需要协商并对其进行抚养。

扩展资料

法律对青少年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七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百度百科-未成年人

幼儿享有哪些法定权利,在法律法规中有哪些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享有人身安全权利、受教育权、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被收养权等权利,相关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权利公约》、《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2)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2、根据《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基本的权利可以概括为四种 :

(1)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包括有权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2)受保护权:每个儿童不受危害自身发展影响的、被保护的权利包括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剥削、酷刑、虐待或疏忽照料,以及对失去家庭的儿童和难民儿童的基本保证;

(3)发展权:每个儿童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儿童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以及儿童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条件;

(4)参与权:每个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儿童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有权对影响他们的一切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 。

扩展资料:

1、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3、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百度百科-《儿童权利公约》

未成年享有哪些5项权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未成年享有哪五项权利?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都没有完全成熟,所以需要有监护人进行监护,而监护人的一个重要职责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而法律对未成年人权利的规定是比较多的,那么未成年人享有什么法律权利?

未成年人享有五项重要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等权利,包括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医疗保障、国籍、姓名、获得足够食物、拥有一定住所以及获得其他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包括未成年人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等全面发展的生活条件。受保护权是指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包括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歧视、剥削、酷刑、暴力或者疏忽照料,以及对失去家庭和处于特殊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参与权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成年人应尊重未成年人的看法。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通过学校和其他教育设施和途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文化素质、政治素质或者业务水平的权利。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是对联合国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有关规定的概括。

具体而言,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充分发展其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受保护权是指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而参与权则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参与权,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考虑到受教育权对未成年人的特殊重要性,《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受教育权从发展权中单列了出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失去监护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实际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学生作为我国公民 都有哪些法律权利?

1、生存权,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2、受教育权

3、身体健康权,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

4、人格尊严权,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5、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

6、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一、学生的权利包括:

1、受教育权。因为学生这个特殊的身份而拥有的特殊权利,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2、学生的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

3、国家除了为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进行一般保护外,还对学生的身体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特殊保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学生享有哪些法定权利

1、健康权。学生的健康应该受到学校的保护,即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各种活动不得有损于学生的健康。更不得心体罚等恶劣手段损害学生的健康。

2、受教育权。学生违反了纪律或犯了某种错误,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其学籍,否则就是争夺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即使在高中阶段,学校和教师也不能轻易行使停课或开除学籍的处罚手段。

3、 姓名权。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姓名权利,不能图省事用错别字代替学生名字中难写的字。

4、 隐私权,即学生的隐私受法律保护。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探究学生的隐私,更不得散布学生的隐私。

5、 休息权。学生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按期休息、按时上下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争夺学生休息的权利。

6、 著作权。学生的作品也受版权法保护。学生有权发表和出版自己的作品,未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作文及相关作品不得由教师随意发表。如果引用或发表了学生的作品,不仅必须署上学生作者本人的姓名,还必须付给稿酬。

7、 发明权和专利权。学生有权进行发明创造,其发明创造经过有关部门认可后也可以享受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权利。

8、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学生在学校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种权利不受教师意志和其他任何人的干涉。

9、 批评建议权。学生作为学校的成员之一,有权对学校和教师进行批评和提出建议,这是学生应该享有民主权利之一。

法律依据

《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学生的权利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如《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对学生享有的权利作出了规定。可见,学生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受到国家和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学校应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各项合法权利,任何侵犯学生权利的做法都是违法行为。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平等的享有哪些权利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平等的享有以下权利:

1、生存权,未成年人有权享受生命和身体的保护。国家应采取措施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医疗和生活保障;

2、受教育权,未成年人有权接受教育。国家应确保他们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推动普及义务教育,并采取措施防止辍学和劳动剥削;

3、发展权,未成年人有权享受全面的发展,包括身体、智力、道德和社会方面的发展。国家应提供适当的环境和资源,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4、参与权,未成年人有权参与影响他们的事务,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国家应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参与权,鼓励他们参与决策过程,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利益;

5、隐私权,未成年人有权享受个人隐私和家庭生活的保护。国家应采取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防止侵犯和滥用。

未成年遭受侵权家长的解决办法如下:

1、未成年遭受侵权后,家长应当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权。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2、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综上所述,这只是一些常见的未成年人权利,具体的权利范围和保障措施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国家会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利得到保护和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儿童享有哪四大权利?

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第三条其实源于《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认为:儿童具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可概括为四种,即: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1、儿童的生存权

生存权(Survival Rights)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

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包括采用母乳喂养,照料患病儿童,争取最好的医疗条件,保证孩子身体健康,提高儿童的营养标准,指导儿童的社会行为以防止意外伤害。但是,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儿童的受保护权

受保护权(Protection Rights)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包括三部分内容: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

在我们国家,“保护儿童”的口号日益深入人心,但是,对保护儿童什么以及怎样保护儿童,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结果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

例如:在城市的学校里,农村孩子比城市孩子更容易受到歧视;对儿童的容貌、形体歧视;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儿童的歧视。

又如,不尊重儿童隐私。对一些家长、教师来说,儿童没有隐私可言,看孩子的日记是经常的事。当然,你读到这里的时候会说,我的孩子还小,还不会记日记呢!但孩子终究会长大,到那时,想知道孩子心里在想什么,最好不要用看日记这一招。私拆孩子的信件也是对孩子的不尊重。

其他的,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

3、儿童的发展权

发展权(Development Rights)是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在发展权里,我们要特别提到信息权、受教育权和娱乐权。儿童有权使用大众传播媒介,以获得有益其身心健康的信息和资料。现在最突出的就是网吧问题,很多网吧不按规定,接受未成年人进入,并提供色情、暴力等内容,严重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

对家长来说,重要的是如何根据孩子身心发展的需要为他提供有益信息。保护同年龄、生活在不同环境中的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殊需要。家长的任务是了解这些需要,为孩子提供有益身心发展的信息,而不应该对孩子封锁信息,或者只要求孩子接触家长自己喜欢的信息,忽略孩子的自身需要和选择。

未成年人只享有权利,没有应尽的义务吗?

未成年人的义务

国家法律在规定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广泛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未成年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上述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是我国宪法第53条明确规定的,每个未成年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分子,当然也应当履行这些义务。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兵役法第12条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和自愿的原则,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参军入伍。可见,部分未成年人在一定情况下也担负着服兵役,保卫祖国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未成年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部分,与其他公民一样,在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情况下,也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权利意味着一种利益,一种获得;义务意味着一种责任,甚至是一种付出、一种牺牲。国家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规定了其享有的广泛权利并为其权利的行使创造了充分的条件,同时也要教育他们明确地意识到自己肩上所担负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fgwj/refe/b2.htm

未成年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你好,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可以帮你。根据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青少年的合法权利有哪些?(幼儿享有哪些法定权利,在法律法规中有哪些相关规定)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未成年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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