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条件(军人什么级别家属可以随军)
法律分析:关于部队军官士官家属随军的问题总参有新的规定。必须达到四级军士长,也就是年满10年以上。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析一下“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的优缺点。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分析吧。
随军条件
法律分析:关于部队军官士官家属随军的问题总参有新的规定。必须达到四级军士长,也就是年满10年以上。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等5项新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与以往相比明显放宽。
法律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转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第八条 关于部队军官士官家属随军的问题总参有新的规定。必须达到四级军士长,也就是年满10年以上。
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3月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等5项新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与以往相比明显放宽。
军人什么级别家属可以随军
1.正连(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2.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军人是一个非常光荣的职业,为我们的国家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是我们国家的骄傲。但是好多军人驻扎在边疆或者极其艰苦的地方,和家属见面也成为一个难题。特别是在军人结婚后,长期两地分居也会给婚姻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随军政策。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第二,驻扎在西藏、新疆、偏远地区或者是特殊岗位的军属,可以安排随军。第三,驻北京城区的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第四,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另外,如果军嫂本身就是公职人员的话,也是可以跟随军人进行随调的。随调是指部队出面为军嫂在军人当兵的地方申请工作职位,把工作关系调过来。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异地的生活状况,而且军嫂还可以继续在相关的工作岗位上工作。目前,有三种情况随军的比较多。第一种是军嫂随军前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效益一般,发放工资困难的,随军后能享受到部队家属的相关福利。是住在农村的,随军后可以转为城市户口,孩子上学也可以享受相关的政策。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
第一条规定,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1.正连(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2.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军官家属随军条件
军人家属随军条件: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1、正连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2、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3、在驻内地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4、在驻内地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以上,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5、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练习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6、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7、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军官家属优待和补贴? 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持证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不含中巴、小巴)、电车免费;持证游览公园、动物园、旅游景点,参观纪念馆、博物馆免购门票。
公共汽车、电车内,游览、参观场所和公共停车场的收费处,应当设置军人或者军车免费标志。第十四条现役军人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入公办学校,免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报考市属中等、高等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享受学生贷款。
革命烈士子女入公办托儿所、幼儿园,托儿所、幼儿园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
综上所述,军官家属随军条件的相关政策已经相对完善,可以直接到市政府单位进行了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
第三十二条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
部队移防或者军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军官年满五十岁、身边无子女的,可以调一名有工作的子女到军官所在地。所调子女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调。随军的军官家属、随调的军官子女
符合什么条件军人家属可随军及落户?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批转了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的意见》。
《意见》明确,现役军官(含警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含警士),以及驻国家、军队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三类以上岛屿和西藏自治区部队服役的一级上士,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旅(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随军;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有关政策由军队参照党中央关于北京市新增落户审批和管理文件精神另行制定,新政策出台前仍暂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军人配偶符合到军人所在单位驻地自主落户条件,经驻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且办理落户手续的,落户30日之内,军人应当向所在旅(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报告和备案。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对符合随军和自主落户条件的军人家属,优先提供服务和保障。军队各级要加强政策形势教育,引导广大官兵集中精力练兵备战,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作出贡献。
这次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是贯彻落实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的实际举措,对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好了,关于“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