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详解(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作出不同裁决:1. 若原判事实及适用法理均无误且量刑适当,则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2. 若唯有适用法律有误或量刑不当者,进行改判;...
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作出不同裁决:1. 若原判事实及适用法理均无误且量刑适当,则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2. 若...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详解
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作出不同裁决:1. 若原判事实及适用法理均无误且量刑适当,则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2. 若唯有适用法律有误或量刑不当者,进行改判;3. 若原判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则可调查核实后改判,亦可视情裁定撤消原判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其实我们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其实我们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其实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其实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