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搅拌车撞上闯红灯救护车谁的责任?救护车发生碰撞是否也应当承担责任?(我正常直行,要是被救护车闯红灯撞了.算谁的)
湖南长沙潭州大道,一辆鸣着警笛的救护车快速的通过路口,悲剧发生了!一辆水泥搅拌车从横向撞击到了救护车,导致救护车失控,车内病人从车中被甩出导致其当场死亡。此悲剧...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撞到救护车责任怎么分”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长沙搅拌车撞上闯红灯救护车谁的责任?救护车发生碰撞是否也应当承担责任?
湖南长沙潭州大道,一辆鸣着警笛的救护车快速的通过路口,悲剧发生了!一辆水泥搅拌车从横向撞击到了救护车,导致救护车失控,车内病人从车中被甩出导致其当场死亡。
此悲剧的争议焦点在于很多人认为,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在特定的情况下有权闯红灯甚至变道,在救护车执行救护任务时,其他的一切社会车辆应当配合予以让行,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可予以免责。而水泥渣土车在通过路口时遇到救护车应当予以让行!我个人认为水泥渣土车应当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救护车并非无责而是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一,水泥渣土车应当负有该事故的主要责任1.救护车作为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期间,所有社会车辆都应配合让行。据目击者称:“当时救护车一路拉了警笛前行”,提醒周边车辆行人及时避让,水泥渣土车也在避让之列。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应当观察周边环境确认安全之后低速通过。而此事故中的水泥渣土车,在通过路口时一没减速二没观察周边情况,在刺耳的警笛声下撞击执行任务的救护车,导致一死四伤的恶性事故,水泥渣土车司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救护车设置警示灯,拉响警笛,享有道路优先通过权,但是这些权限不是“尚方宝剑”,必须在确保安全通过路口,此事故中,个人认为救护车也应承担相应次责。事故发生后,很多人表示痛心难过,本身一条有待抢救的生命在急救途中遭车辆撞击甩出车外丧命令人惋惜,正因为这样,水泥渣土车司机遭到了很多人的谩骂攻击,好像所有责任都应该由该司机承担。
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在执行急救任务的时候拉响警笛,警示社会车辆让行,毕竟早一分钟或许会挽回病人的生命。但是,拉警报,享有道路优先通过权并不代表救护车可以无视安全滥行,闯红灯也必须注意周边安全。
此事故救护车和水泥渣土车发生碰撞,水泥渣土车即便没有闯红灯没有超速正常行驶撞到了也是渣土车主责全责,假设,救护车在闯红灯通过路口时撞到行人那又该怎么判定?难道判定行人主责?
三,“道路优先通过权”不等于“事故免责权”,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并不代表可以免责!《道路交通安全法》五十三条规定:“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及信号灯的限制。”划重点哈规定中的一句话: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回到本事故中,该救护车在闯红灯的路口是不是注意观察路口情况了?“道路优先通过权”不等于“事故免责权”。
苏州有一辆救护车运送一位急救病人时,闯红灯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导致60多岁的车主当场身亡。辽宁沈阳铁西区也发生了类似事故,一辆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撞飞一名行人之后连撞两辆小汽车,据目击者称,这俩辆120车速极快,被撞行人当场死亡。
难道真应该免责吗?执行任务中撞死了人就应该白撞?显然应当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长沙水泥渣土车撞上闯红灯救护车事故中,渣土车在通过路口没有观察周边安全,而且据目击者称有车速过快的嫌疑,而且无视刺耳的警笛声,因此,渣土车主责甚至全责跑不了,反观救护车,虽然有道路优先通过权,但是也有车速过快且在通过路口闯红灯没有观察周边环境的情况,“道路优先通过权”不等于“事故免责权”,因此救护车应当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此事故大家认为救护车有没有责任呢?欢迎留言评论。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我正常直行,要是被救护车闯红灯撞了.算谁的
特种车辆在行使道路优先权而违反交通规则行驶时,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如果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在没有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违反交通规则,同样要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因此,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闯红灯被撞,应该是双方都有责任,因为救护车没做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方车辆没做到其他车辆应当让行,但具体的责任谁大谁小要看现场具体情况。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
看到救护车准备左转,我直行撞上谁的责任?
如果救护车在鸣笛行驶,你撞上去,当然你全责。
首先,你要明确,那是救护车
救护车,是指救助病人的车辆。而车身上的“AMBULANCE”是反过来写的,这是为了让前面的汽车司机通过后视镜直接看到正方向的Ambulance单词,从而迅速让道。
其次,救护车俗称救命车
伴随着警示灯的闪烁和警报器的呼啸声,毫无疑问,一辆救护车中赶往一个紧急呼叫的事故现场。所有的交通要道都会魔幻般为它放行,司机可以在车行道边缘、人行道,甚至反方向上行驶——任何地方都行,只要救护车能通过,像奔赴火灾现场的消防员一样,救护人员也需要分秒必争,因为这可能意味着生死之差。
第三,必须礼让救护车
救护车是在紧急的情况下,到现场对受伤人员或者需要救护人员进行施救,救护车在行驶的时候,最怕的是遇到交通堵塞的现象,如驾驶者不礼让救护车,将受到应有处罚。
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第四,不避让救护车会受到相应惩罚
深圳: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十条第六款规定,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罚款1000元记3分。
违法认定中要求特种车辆必须是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开启标志灯具、警报器、扬声话筒等形式示意);有让行条件而未让行、未及时让行的;以现场记录方式固定证据。原则上视频取证时间不少于5秒,能够反映不避让的整个过程。但是无条件避让的,不予处罚。
广州:《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于“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扣3分。
北京:《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办法》规定,本市对驾驶机动车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未按规定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河南:《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超越或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的,将被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的处罚”。
大部分地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扣3分,罚200元。
综上所述,你非但不礼让,还抢道通行,当然你全责。可想而知,交警肯定会处罚的。
避让救护车被撞谁的责任
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避让救护车被撞,通常情况下停车避让后被撞,应该由对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如果是因一方过错导致避让的,则由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承担责任。
救护车与私家车相撞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如果不是执行紧急任务,由交警按照双方的过错确定责任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120救护车闯红灯被撞谁责任
法律主观:
一般是他方的责任。 救护车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撞了闯红灯的救护车是谁的责任
救护车闯红灯时是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是关键。救护车没有在执行紧急任务闯红灯的,是救护车的责任。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紧急情况下、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以有一些闯红灯等的特权,因此造成伤亡的后果,在法律上应该是免责的。司机开救护车是职务行为,个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司机存在主观过错的,那么,医院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主张向司机索赔。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今天关于“撞到救护车责任怎么分”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