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五七工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涨5%怎么计算)
五七工是当年没有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并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测算,从19...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五七工养老金怎么涨?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关于五七工养老金怎么涨?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呼和浩特五七工养老保险
五七工是当年没有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并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测算,从1996年1月1日实行“统账结合”制度至2008年,以历年全省社平工资为基数,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至今,缴费年限为13年,不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必须满15年的规定;考虑到这部分群体绝大多数都已超过规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剩下两年的缴费以2008年全省社平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趸缴;按以上办法每个人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6474元。
据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此次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的“五七工”必须还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二)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
(三)1995年年底之前工作满三年;
(四)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所有纳入“五七工”政策范围的、自愿参保的城镇人员均从1996年1月1日起补交15年的养老保险费。五七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缴费年度呼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和规定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补缴养老保险费,并按各年度规定的个人账户规模补记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男不满75周岁、女不满70周岁的人员,从补缴费用起始年度计算,年龄每超1岁,减少一个年度的统筹基金缴费部分,但仍需缴纳记入个人账户的费用。如男满75周岁、女满70周岁的人员,则只缴纳记入个人账户的费用。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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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资涨5%怎么计算
各地政策不同,以甘肃省2021年退休工资调整方案为例:
1、定额调整,企业(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40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五七工家属工月增加40元。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7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20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75%。
3、倾斜调整,(1)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至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至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2)企业(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地区类别增加5元、6元、7元、13元和18元。(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970元的,调整到297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说到五七工我们就会想起家属工,五七工家属工养老待遇是怎么解决的呢?
五七工、亲属工既不属零工,也不属宣布职工,也不属集体所有制职工,要在非常时期存有的独特状况,这类独特主要包括那么好多个表达形式。一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计划用人不足的情况下的一种特殊劳派;二是这类劳派含有浓郁的政治色彩,中后期有些领域或单位出自于政冶必须有意识的造就或保存了这一人群;三是参加工作时间一般都在1980年之前。
五七工、亲属工作中为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一种特殊人群,依照现今规范来判定,有这样好多个显着的特性。一是五七工并没有劳动局下达的招聘指标值,不属国企的合同工,也不属零工;二是五七工的工作年限不属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参加工作时间,因此不可以测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三是并没有交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能正常享有基本上养老金待遇。
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章制度是以国发(1991)33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之后逐渐实施的,之后陆续发布国发(1995)6号、国发(1997)26号文件,依照上面这些文件规定,我国养老保险政策已从国企的员工扩展到了城区每一个企业员工,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五七工属于应保而未参保的人群,但是由于人类的历史缘故,这一部分人群的社会保障难题变成空缺。
从2009年前后左右,全国各地逐渐处理五七工、亲属工的社会养老保险难题,将五七工、亲属工列入养老保险金综合范畴。为五七工、亲属工的社会保障打开了新的途径,可以说是对五七工、亲属工对社会发展所做贡献的一种毫无疑问。
比如黑龙江省对将五七工、亲属工列入养老保险金范畴的相关规定中提到,具备黑龙江省的城镇户口,未参加养老保险金,推行统账结合规章制度前在黑龙江省的城区用人公司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及以上,在2009年7月1日前达到60岁以上。
充分考虑这一部分老年人身份与年龄等多个方面要素,养老保险费用的交纳20%由政府担负,80%由自己负责,和自由职业者交养老保险有一点类似,但是这是一次性补缴,并不是逐渐交费。依照黑龙江省的相关规定,2009年7月1日前达到75岁或以上工作人员,按10000元规范交纳;75周岁以下工作人员在10000元的前提下,每相距1岁提升1500元。例如74岁就需要补交11500元,73周岁的就需要补交13000元。
养老保险金补交之后,从补交完成第二个月逐渐领到养老退休金,每个月养老退休金为413元,包括了45块的取暖费。从领到养老退休金的第二年逐渐,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变化。五七工参与每一年的养老金调整时,预算定额调节部分别的退休职工是一样的,与缴费年限挂钩的一部分是依据15年计算。
依照河北省的相关规定,补交范围和黑龙江省的相关规定差不太多,补交标准的也是依据国家补贴20%,本人担负80%,凡是在2009年12月31日以前女士做到55岁以上,男士做到60岁以上都能够补交,依照100%补交的每个月养老保险金485元,依照60%补交的每个月养老保险金355元,从补交完成后的第二个月逐渐领取养老金,之后每一年参与城区职工养老金的变化。
五七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关于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各行署、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善民生,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省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一)本通知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三)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四)2009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二、缴费方式及基本养老金标准鉴于这部分人员没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无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须缴纳一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考虑到该群体身份和年龄等方面因素,按以下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009年7月1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10000元标准缴纳;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按与75周岁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按以上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413元/月(含45元/月御寒津贴)标准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随今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而调整,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按同一标准定额调整,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执行。三、政府及相关企业的责任为体现政府关怀及企业、个人责任,缴费额度的80%由个人承担,20%由各级政府和相关中直行业、系统企业承担。其中市(地)、县(市、区)纳入人员缴费额度中政府承担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并纳入下一轮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项目之中,省直企业纳入人员缴费额度中企业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省农垦总局纳入人员缴费额度中企业承担部分由省农垦总局或所属企业承担,中直行业企业纳入人员缴费额度中企业承担部分由本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承担。四、基金及人员管理以上人员个人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缴费账户,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记息;政府及相关企业承担部分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各市(地)、县(市)、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纳入人员个人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政府和相关企业承担部分,征缴后全部上解至省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发放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2009年当年由省级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据实一次性拨付,以后年度纳入各地基本养老保险支付计划。纳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首先从个人缴费账户中支付,个人缴费账户资金支付完毕后由统筹基金继续按原标准支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时,按比例扣除已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后个人缴费部分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并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以上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纳入全省“金保工程”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统一管理。五、工作要求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省、市(地)、县(市、区)及中直行业、系统企业要成立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工作小组由劳动保障、财政、公安、档案、工会、纪检监察、企业主管等部门组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通力协作,切实把好事办好。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印发的《关于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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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五七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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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按以上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413元/月(含45元/月御寒津贴)标准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随今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而调整,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按同一标准定额调整,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执行。
黑龙江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五七工每月养老保险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养老金全国统筹以后五七工的养老金能不能涨
养老金全国统筹以后五七工的养老金不能涨。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它跟养老金计算派发,二者之间没有一个必定的联络,没有任何的相关性。绝不会由于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而完成,每个人的养老金工资待遇都是一样的,换句话说养老金工资待遇,在调节的过程当中全是彻底统一的,每个人都得到相对而言彻底养一样的养老金调节,这不可能事儿。
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
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是:
一、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一)本通知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三)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四)2009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
二、缴费方式及基本养老金标准鉴于这部分人员没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无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须缴纳一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考虑到该群体身份和年龄等方面因素,按以下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009年7月1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10000元标准缴纳;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按与75周岁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按以上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413元/月(含45元/月御寒津贴)标准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随今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而调整,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按同一标准定额调整,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执行。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五七工养老金怎么涨?”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