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继子女不用赡养(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导读:若继父母未尽到抚养和教育继子女的责任,通常情况下,继子女没有赡养他们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没有付出就别想得到相应的权利。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情况...
什么情况下继子女不用赡养
导读:若继父母未尽到抚养和教育继子女的责任,通常情况下,继子女没有赡养他们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没有付出就别想得到相应的权利。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比如继子女自愿承担赡养义务,或者在财产继承、遗产分配等方面有明确约定,那就要看具体情况了。一、什么情况下继子女不用赡养
若继父母并未对继子女履行抚养与教育的责任,则通常情况下继子女并不需要承担赡养他们的义务。
这是因为在权利与义务之间,存在稳定且不可违背的对应关系,未能付出抚养的责任,便无法期待得到得到相应的赡养权。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中,例如若继子女出于自愿主动承担起赡养义务,或是在诸如财产继承、遗产分配等方面存有明确约定的话,实际情况也许就会有所改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什么情况下剥夺抚养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若身为父母却未能达到应有的水准,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其实可以被革除的。以下便是一些具体的例子及适用条件:首先,若父母存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犯、出售、遗弃、虐待以及施以暴力等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其次,当父母置未成年人于处于无人监管与照料的状态之中,从而使他们面临可能立即发生的生命威胁或者身体严重损伤等风险,并且经过教育依旧毫无悔改之意时;再者,若是父母故意拖延履行监护责任超过六个月,造成亲子间的分离,甚至令未成年人生活无所依靠时;另外,若父母自身有如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不良嗜好而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由于刑事责任等因素而不能亲自承担监护义务,但又不肯将监护工作部分乃至全部托付给其他人进行代理,进而使得未成年人均陷入困境或是重重险境中时;此外,若父母采取强迫、欺骗或利用方式,迫使未成年人为其提供街头乞讨服务,并经过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相关部门对此现象进行三次以上批评教育仍未得到有效改善,严重干扰了未成年人正常的生活与学习;最后,当父母积极唆使或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且情节严重,这也是其实可以被剥夺抚养权的核心内容之一。总的来说,只要存在如下七种特殊情况中的任何一项行为,父母对未成年的抚养权都可被依法剥夺。《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五条
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七)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什么情况下给双倍工资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用人单位从招聘员工开始,经过一个月以上的时间却并未与其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时,就需要按照每个月两倍的薪资标准来支付给员工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双倍工资的索求,存在一定的时效性。 倘若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而造成未能签订相应的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无须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此外,现如今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劳动者仍然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那么超过一个月的期限,用人单位还没有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同样也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总的来说,双倍工资的支付主要是为了促使用人单位更加规范地进行用工管理,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若继父母并未对继子女履行抚养与教育的责任,则通常情况下继子女并不需要承担赡养他们的义务。这是因为在权利与义务之间,存在稳定且不可违背的对应关系,未能付出抚养的责任,便无法期待得到得到相应的赡养权。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中,例如若继子女出于自愿主动承担起赡养义务,或是在诸如财产继承、遗产分配等方面存有明确约定的话,实际情况也许就会有所改变了。
继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赡养继父母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父母未对继子女承担教育抚养的义务,此时继子女也就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但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需要承担赡养义务。一、继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其实可以不用赡养继父母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父母未对继子女承担教育抚养的义务,此时继子女也就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但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义务赡养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现实中,常见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有以下两种:
1、名分型:即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所以仅仅是名分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
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
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有因才有果,子女赡养父母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也就是说只有父母对子女尽到抚养的义务后,子女才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在要求继子女对继自己进行赡养前,要先想想自己在成为继父母后是否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又是否尽到了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