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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人数不得超过多少(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导读: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如果裁减的人员达到二十人以上,或者虽然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就得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且...

导读: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如果裁减的人员达到二十人以上,或者虽然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就得提...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经济性裁员人数不得超过多少(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经济性裁员人数不得超过多少

导读: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如果裁减的人员达到二十人以上,或者虽然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就得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且要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之后,将裁减人员的方案报告给劳动行政部门,这样才其实可以进行裁减人员的操作。

一、经济性裁员人数不得超过多少

在实施经济性裁员行为之时,倘若涉及裁减员工人数超过20名以上或虽然未达到20名,但却占据企业在职职工总数10%以上的情况,则需满足以下先决条件方可进行:首先,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行业的工会组织或者全体职工作出详细说明,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我们的建议;其次,在经过上述程序之后,裁员计划还需要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报告,待其批准后方能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其实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其实我们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其实我们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经济性裁员时如何确定被裁人数?

经济性裁员时确定被裁人数需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要依据企业经营状况,如连续亏损、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然后,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等。一般来说,被裁人数需达到一定比例,比如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具体比例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劳动法规来确定。同时,要避免歧视性裁员,对相同或相似岗位、工作表现的职工应同等对待。在确定被裁人数时,还需充分考虑企业的后续发展需求和社会责任,确保裁员行为合法、合理、公平。

三、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多少

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性裁员时,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其实可以裁减人员。

经济性裁员人数不得超过多少(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此时也不是说任何员工都是其实可以被裁的。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此时也不是说任何员工都是其实可以被裁的。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其实我们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对于经济性其实可以裁减的人员,法律虽然已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以下人员是不得裁减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性裁员应如何补偿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了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在我国经济性裁员,一般指辞退成批人员。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减人员,应发给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是: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给1个月相当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多少年就发给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的月平均工资,按企业的月平均工资计发。

究竟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呢?从上文的介绍中,相信大家已经知道答案了吧。说的简单点,就是单位的老弱病残孕是不能被裁的。此时对于被裁的员工,单位也是要做出相应的补偿。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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