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就一定要赔钱吗(一入职就签劳动合同)
导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正式劳动合同需担赔偿责任。缺乏劳动合同,劳动者得不到充分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会受法律制裁,在此情形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就一定要赔钱吗
导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正式劳动合同需担赔偿责任。缺乏劳动合同,劳动者得不到充分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会受法律制裁,在此情形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一、不签劳动合同就一定要赔钱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未能与劳动者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便意味着需要负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于缺乏劳动合同这一法定保障机制,劳动者往往无法获得充分的法律保护;而用人单位则因触犯相关法规而遭受法律制裁。
在此种情形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所应得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
二、不签劳动合同,一定能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吗
实际上,法律并未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总是需要劳动者承担责任,而是视情况而定。
如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在于劳动者自身,例如,劳动者蓄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或拒绝签订的话,那么劳动者恐怕将无权获得法律所赋予的双倍工资赔偿了。
然而,若是因为用人单位方面的问题,导致双方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往往会有资格向用人单位索求双倍工资赔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此类赔偿,其效果是有时效性的,通常来说,法律仅允许恳请不超过一年的期限内提出。
三、不签劳动合同对自己有什么不利
若未能签署劳动合同将会给阁下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首要的问题在于,在职场中您的法定利益可能会受到不明朗因素的挑战,例如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约束、休息与休假的具体实施等关键事宜并未得到清晰规定。
其次,倘若产生劳动争议时,阁下将在举证方面承受极大的压力,令人难以证实您与雇佣机构间是否确有劳动关系及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除此之外,依据现行法规,您还可能失去享受部分基于劳动合同所赋予的福利与保障的机会。
在探讨不签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赔钱时,我们了解到这其中存在多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等情况用人单位可免责。除了赔钱问题,与之相关的还有劳动者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未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如何准确界定等重要问题。如果您在劳动就业过程中遇到这些疑惑,或者对于不签劳动合同涉及的其他法律权益保障等问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一入职就签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并未有关于员工入职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给员工支付两倍工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经过严格招聘,招录新员工,员工一入职就签劳动合同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职工和企业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不仅说明对职工负责,同时对企业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就能督促大家共同履行责任,确保任何一方的利益有保障。到底怎么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可以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其实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其实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其实我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其实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其实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三、试用期的三大法律问题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的合法性
屈晓蓉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限“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
2、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其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就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数额未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即可能面临被员工要求承担“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对员工试用期工资设定为2000元,劳动合同期工资设定为3000元的做法不当。
3、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前提
根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前提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二是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两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于第一条分析结果,公司并未与小王约定合法有效的试用期,因此,当然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新员工被企业招聘安排入职以后,多数企业等到员工一入职就签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同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的做法。如果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意味着违反了劳动法,如果职工与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员工的利益也会受损。因此,我们的建议大家要第一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