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诉讼时效一年还是三年怎么算(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
导读:工伤纠纷诉讼时效需区分情况。劳动仲裁时效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日起算;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否则职工等可在1年内提出...
工伤诉讼时效一年还是三年怎么算
导读:工伤纠纷诉讼时效需区分情况。劳动仲裁时效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日起算;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否则职工等可在1年内提出;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15天内起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在收到裁决书6个月内提出。时效起算点和时长依具体情况判断。一、工伤诉讼时效一年还是三年怎么算
工伤纠纷的诉讼时效那可是得区分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讲,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这一年,是从当事人能够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要是说到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得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提出。要是单位没按照规定提出,那工伤职工或者他们的近亲属,还有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后的1年之内,就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再来说说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服,那就其实可以从收到仲裁裁决书的那一天起,15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有一方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而另一方却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那这申请撤销的一方就得在收到裁决书的6个月内提出。
总之,这个时效的起算点以及具体的时长,都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可不能一概而论。
二、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又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分两种情况。
一是单位申请期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是特殊情况下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进行确定的
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确定。
首先是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确定,一至十级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方面,一至四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六级伤残在保留劳动关系下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探讨工伤诉讼时效一年还是三年怎么算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了基本的时效计算规则。但这之外,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在时效进行期间,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导致无法及时主张权利,时效是其实可以中止的,待阻碍消除后继续计算。而且,要是工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还会引发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你对工伤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情形,以及在复杂情况下具体如何精准计算仍有疑问,别发愁,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
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该时效从人身损害事故发生日开始计算,若是受到人身伤害之后需要治疗,那么诉讼时效从受害人治疗终结日开始计算。如果受害者被经过专业机构认定为伤残、并且确定了伤残等级,那么诉讼时效则从伤残评定日开始计算。一、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
1、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八条 【仲裁时效】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其实我们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实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其实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其实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可能会导致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若是实施了此类行为,那么受到损害的公民,其实可以在人身伤害诉讼时效范围之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实施伤害行为的人赔偿自己的损失。提出诉讼请求的同事,其实可以明确表明自己希望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