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怎样申请工伤认定(临时工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导读:临时工申请工伤认定,首先要确定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收集相关证据。事故伤害发生30天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若单位未按时申请,...
临时工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导读:临时工申请工伤认定,首先要确定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收集相关证据。事故伤害发生30天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若单位未按时申请,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部门会在受理后60天内作出决定,要重视以保障合法权益。一、临时工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当临时工想要申请工伤认定时,第一步得先确定自己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这时候,就其实可以去收集一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的支付凭证,还有工作证,以及招工登记表之类的东西。
接着,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起的30天之内,得由用人单位把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给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是用人单位没按时去申请,那受伤的职工或者是他的近亲属,又或者是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之内,就其实可以直接把工伤认定申请交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能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那些材料,还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是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受理了申请后的60天之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也就是说,从提交申请开始,大概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能知道自己的工伤认定结果。大家可别小看了这些步骤和材料,这可关系到咱们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一定要认真对待。
二、临时工申请工伤认定有哪些法律流程
临时工申请工伤认定与正式工流程一致。首先,需确定申请时间,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未按规定申请,临时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
其次,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三、临时工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临时工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要及时行使权利申请认定。
当探讨临时工怎样申请工伤认定时,我们还要关注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临时工申请工伤认定后,若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该如何处理。工伤认定结果可能因各种复杂因素出现偏差,若临时工觉得认定不合理,有相应的申诉渠道与流程。另外,临时工在工伤认定后,后续的工伤赔偿程序又是怎样的。赔偿涉及到具体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倘若你在临时工申请工伤认定、结果异议处理以及赔偿程序等方面有疑问,别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临时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细心的朋友们可能会发现,我国所有关于劳动者的法律中都没有“临时工”字样,但是在我们日常生产生活中,临时工这种类型的职工是普遍且大量的存在。如果他们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怎么办?他们的权益和长期职工是否相同,临时工其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一、临时工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2、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
3、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他们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按固定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执行。
4、在《工伤保险条例》中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临时工与企业的职工一样,符合法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二、 临时工同工同酬法律规定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1、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其实我们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同时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2、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3、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同时规定,用工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其实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围绕临时工这一中心罗列了临时工工伤认定的办法以及临时工报酬问题。临时工在我国法律上已经消失了,不过临时工只要满足了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就符合我国对于劳动者的定义,享有法律中职工相同的地位和权益。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