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步骤 结婚证要准备哪些东西结婚登记的步骤有哪些
办理登记结婚的程序包括两个步骤。首先,双方必须携带必要的材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其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进行登记。办理登记结婚的程序包括以下两个步骤:1.双方必须携带必要的材料...
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步骤
办理登记结婚的程序包括两个步骤。首先,双方必须携带必要的材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其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进行登记。
办理登记结婚的程序包括以下两个步骤:
1.双方必须携带必要的材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如果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进行登记。
结 婚 登 记 程 序 包 括 哪 两 个 步 骤 ?
结婚登记程序是四个步骤:一、初审,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二、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三、审查,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四、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登记程序包括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在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办理登记结婚的程序包括两个步骤。首先,双方必须携带必要的材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其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进行登记。结婚登记程序包括三个步骤。首先,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在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其次,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最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要准备哪些东西结婚登记的步骤有哪些
一、结婚证要准备哪些东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步骤有哪些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结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女方离婚证丢失后重新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步骤
一、女方离婚证丢失后重新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步骤
离婚证丢失再婚需要的手续:
1.补办离婚证;
2.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3.提交材料;
4.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登记所需条件有哪些
结婚登记所需条件如下:
1.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结婚是自愿的,无人干涉;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1.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