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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些纠纷该如何处理 如何处理借款遇到的纠纷,遇到借款纠纷该怎么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在约定期满后就自然终止,也就是说,此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自然解除。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合同期满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往往会产生纠纷。一般的处理原则是既要维护出租人的所有权,又要使承租人有房可住。第一种情况,解决的一般方式是,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如需收回房屋,应在收回前通知承租人,以便让承...

房屋租赁合同在约定期满后就自然终止,也就是说,此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自然解除。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合同期满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往往会产生纠纷。一般的处理原则是既要维护出租人的所有权,又要使承租人有房可住。第一种情况,解决的一般方式是,租...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遇到这些纠纷该如何处理 如何处理借款遇到的纠纷,遇到借款纠纷该怎么解决

遇到这些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在约定期满后就自然终止,也就是说,此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自然解除。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合同期满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往往会产生纠纷。一般的处理原则是既要维护出租人的所有权,又要使承租人有房可住。

第一种情况,解决的一般方式是,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如需收回房屋,应在收回前通知承租人,以便让承租人有充分的时间找房。如果承租人找不到住房,出租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协助,一方面帮助承租人找房,另一方面也可酌情延长承租人居住的时间,使其找房、腾房有更充裕的时间。如果是承租人有房不迁,那就属于非法,出租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强令承租人搬出。

在遇到出租人在租赁期满要出卖或再出租此房屋的情况时,出租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布该房屋买卖无效,并要求享有优先购买该房产的权利。

至于房屋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在无争议的情况下,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新的协议后,出租人应当允许承租人续租。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提出的条件,可视为放弃优先续租权,出租人可与他人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并将原租赁合同废止。

另外一种情况是,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认为现在条件不合适,要求降低租金的,出租人如果同意,便可以续租;如果出租人不同意,原租赁合同则如期终止,承租人应在出租人给予的合理的期限内搬出所租住的房屋,如果承租人拒不搬出,出租人可以诉请法院强令其搬出。

上文中主要为大家介绍了三种比较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同时也针对不同的纠纷,为大家提供了处理的方法,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一下。由于篇幅有限,因此不可能将房屋租赁合同方面的纠纷都说到。

遇到债务纠纷应该怎么办

遇到债务纠纷的,作为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纠纷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会安排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再开庭审理。对于债务不还的纠纷,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时间短且见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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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借款遇到的纠纷,遇到借款纠纷该怎么解决

借款遇到的纠纷如何处理,遇到借款纠纷该怎么解决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如下: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4、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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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旅游导购纠纷这个问题如何处理

一、遇到旅游导购纠纷这个问题如何处理?

当遇到以下七种情形之一时,游客应当及时投诉索赔:

1、旅游经营者单方违约。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时,游客应立即交涉,或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投诉。

2、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如合同约定游客住三星级以上宾馆,但实际履行时只住普通宾馆等降低承诺的服务标准。

3、旅游经营者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损失。比如旅行社安排的旅馆没有安全保障,致使游客财物被窃;游客赴景点游览,旅行社未尽保管责任,致使游客物品损坏、丢失、被窃等。

4、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人身伤害。

5、旅游经营者欺诈游客,损害游客利益。比如向游客推荐、兜售假冒伪劣商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游客费用等。

6、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如一些导游人员把导游变成“导购”,哄骗游客到某商店购物,从中索取回扣,或直接向游客索要小费等。

7、其他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二、如何解决旅游导购纠纷

条件:索赔请求人应是旅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明确的侵权旅行社;有具体的赔偿请求;有证据材料;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范围。

程序:赔偿请求人应向旅游质监所递交写明下列要件的赔偿请求书:请求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单位及联络方式;侵权旅行社的名称、参加旅行团的团名及出发日期;赔偿的要求及理由;有关证据材料。质监所接到投诉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应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质监所应要求侵权方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主动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对协商处理失败的,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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